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按照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的程序进行推荐对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民族宗教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审核。经广东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全国民委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拟同意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工作处和清远市民族宗教局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惠州市惠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温哲干同志和广州市越秀区民族宗教局曾丽芳同志为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现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至23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了解核实情况。
电话:020-83362037;传真:020-83198451
通信地址:广州市米市路58号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党办(人事)室(邮编510180)
附件:
3.惠州市惠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温哲干同志先进事迹材料.docx
广东省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