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财政预算安排2020年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00万元。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4〕110号)有关规定,现将该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民族宗教委(民族工作一处)反映。
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4日至12日(共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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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说明
3.3个自治县2020年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测算表
4.7个民族乡2020年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测算表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2019年11月4日
附件1
2020年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行政区划 | 安排金额 | 备 注 |
合计 | 20000 | |
一、韶关市 | 5823 | |
乳源瑶族自治县 | 5298 | |
始兴县 | 525 | 省级资金525万元专项用于深渡水瑶族乡。 |
二、河源市 | 610 | |
东源县 | 610 | 省级资金610万元专项用于漳溪畲族乡。 |
三、惠州市 | 603 | |
龙门县 | 603 | 省级资金603万元专项用于蓝田瑶族乡。 |
四、肇庆市 | 574 | |
怀集县 | 574 | 省级资金574万元专项用于下帅壮族瑶族乡。 |
五、清远市 | 12390 | |
连南瑶族自治县 | 5400 |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5302 | |
连州市 | 1098 | 省级资金531万元专项用于三水瑶族乡,567万元专项用于瑶安瑶族乡。 |
阳山县 | 590 | 省级资金590万元专项用于秤架瑶族乡。 |
附件2
2020年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说明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18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2019—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的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资金由每年4400万元提高至2亿元。根据《意见》规定和马兴瑞省长等省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我委拟定了2020年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金拨付总量
省财政安排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亿元。
二、资金用途
根据《意见》规定,2019—2022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特色美丽城乡建设、提高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资金分配方式
为集中财力办大事,避免资金分散使用,此次资金不安排农村散居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在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予以支持),建议按照约80%、20%的比例,分别安排我省3个自治县和7个民族乡,按照标准法和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因素指标的设定主要考虑总人口因素、少数民族人口因素、资金支出进度、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工作任务等。
四、资金具体安排
(一)3个自治县16000万元。
1.为体现公平性,按标准法安排3个自治县各4800万元,共计14400万元。
2.为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兼顾公平,剩余资金1600万元按因素法分配,以总人口、少数民族人口、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率、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数量为主要测算因素,四者的权重分别为19%、21%、50%、10%。
3.计算公式:该县应得资金=∑(该县总人口数÷3个自治县人口数总和×19%+该县少数民族人口数÷3个自治县少数民族人口数总和×21%+该县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率÷3个自治县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支出率×50%+该县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数÷3个自治县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数总和×10%)×1600万元+4800万元。数据来源为省民族宗教委统计数据。
4.综合以上因素,拟安排给3个自治县的额度分别为:连南瑶族自治县5400万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5302万元,乳源瑶族自治县5298万元。
(二)7个民族乡4000万元。
1.按标准法安排7个民族乡各400万元,共计2800万元。
2.为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兼顾公平,剩余资金1200万元按因素法分配,以总人口、少数民族人口、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率、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数量为主要测算因素,四者的权重分别为19%、21%、50%、10%。
3.计算公式:该乡应得资金=∑(该乡总人口数÷7个民族乡人口数总和×19%+该乡少数民族人口数÷7个民族乡少数民族人口数总和×21%+该乡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率÷7个民族乡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支出率×50%+该乡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数÷7个民族乡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数总和×10%)×1200万元+400万元。数据来源为省民族宗教委统计数据。
4.综合以上因素,拟安排给7个民族乡的额度分别为:韶关市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525万元,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610万元,清远市阳山县秤架瑶族乡590万元,清远市连州市三水瑶族乡531万元、清远市连州市瑶安瑶族乡567万元、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603万元、肇庆市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5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