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财政预算安排2021年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00万元。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9〕177号)有关规定,现将该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民族宗教委(民族工作一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15日(共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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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mzw_mzyc@gd.gov.cn
附件:
1.2021年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21年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说明
3.3个自治县2021年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测算表
4.7个民族乡2021年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测算表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