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5〕24号)和《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粤民宗发〔2015〕21号),经学生申请,民族和教育工作部门审核,省民族宗教委和省教育厅公示,确定房欣怡为2023年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资助对象。现将2023年度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资助学生补充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资助学生补充名单.xls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