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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 时间:2017-06-28 10:40
  • 资料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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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十一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构筑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依法做好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与服务,依法协调和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努力促进和保持全省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为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迎接党的第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指导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载体作用,加强边疆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的宣传。开展以“安全、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以学习全国及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标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3.突出重点内容,结合重点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组织开展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形成崇尚法治、学习宪法法律、把各项民族宗教事业纳入法治轨道的浓厚氛围。结合“3·8”、“4·15”、“6·26”、“12·4”等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以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
    二、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4.切实抓好全省民族宗教系统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按照中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我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集体学法,积极参与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建设项目,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考核及结果运用。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今年应当举办1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省民族宗教委领导班子今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5.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面向民族地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推动建立覆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普及法律常识,提高法治观念,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着力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意识,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6.深入开展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为契机,推动法律进团体、进场所、进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宗教界建立普法联络员、宣传员队伍,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弘扬宗教道德中与社会主义道德和法治相契合的内容,推动宗教伦理道德与中华传统美德相结合,与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要求相结合,增强法治道德底蕴。支持宗教团体建立健全章程和各项教规制度,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规章制度中,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支持宗教院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宗教院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法治教育列入教学内容。   
    三、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7.进一步推行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我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意见》等要求,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首要措施,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报告制度,推动各级民族宗教部门自觉承担普法工作责任。
    8.完善以案释法学习宣传和工作机制,探索开展以案释法的新型法治宣传形式,以全面建设全省基层以案释法工作平台为契机,推动基层“以案释法”平台建设,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选编活动,建立民族宗教系统典型案例库,力求实现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全覆盖并规范运行。
    9.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普法社会化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普法讲师团建设的意见》,指导各级民族宗教部门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常态化规范开展普法活动。有条件民族宗教部门扶持培育自己的专业普法和业余普法“两支队伍”,从而孵化一批品牌化、专业化、公益性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普法社会组织。
    10.进一步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落实中央《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和我省《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在公共场所,尤其是宗教活动场所发布相关法治公益广告工作力度;推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加强民族宗教法治宣传,将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省普法集群网建设,逐渐构建全媒体普法工作体系,实现全天候普法教育。
    11.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民族宗教部门普法网站,推动建设普法讲师团管理平台和“七五”普法网上考评系统,逐步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法律法规查询库以及法治公益广告作品库。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度融合,以我委门户网站为平台,不断扩大民族宗教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大与省级主流媒体平台的合作力度,积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及获奖作品展览(播、映)以及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12.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环境建设。紧紧围绕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这条主线,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结合民族宗教领域的特殊性,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建立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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