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少数民族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推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2015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财政部和国家民委安排我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380万元。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4〕110号)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民族宗教委(民族工作一处)和省财政厅(农业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9月29日(共7个工作日)。
省民族宗教委联系电话:020-83361578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262
附件: 2015年度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22日
2015年度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