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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2)

  • 时间:2015-07-2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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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2

一、准确把握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

5 了解民族工作,首先要知道我们的“家底”

近年来,民族问题引起了人们前所未有的关注、热议。但是,对多民族国情不够了解,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不够熟悉的情况,在社会上仍然比较常见。我国宪法序言中鲜明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最权威的法律文件对我国基本特征亦即基本国情的概括。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这一基本国情作了深刻阐述。

经过数千年风雨历程,今天,在祖国大家庭里共同生活着56个民族。汉族人口最多,其他55个民族因人口数量相对较少,习惯称为“少数民族”。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55个少数民族总人口超过11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49%。人口超过千万的少数民族有壮族、回族、满族、维吾尔族4个民族;千万以下、百万以上的有苗族、彝族、土家族、藏族、蒙古族、侗族、布依族、瑶族、白族、朝鲜族、哈尼族、黎族、哈萨克族、傣族14个民族;百万以下、三十万以上的有畲族、傈僳族、东乡族、仡佬族、拉祜族、佤族、水族、纳西族、羌族9个民族;三十万以下的有土族、仫佬族、锡伯族、柯尔克孜族、景颇族、达斡尔族、撒拉族、布朗族、毛南族、塔吉克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鄂温克族、京族、基诺族、德昂族、保安族、俄罗斯族、裕固族、乌孜别克族、门巴族、鄂伦春族、独龙族、赫哲族、高山族、珞巴族、塔塔尔族28个民族,这28个民族,在工作中也叫“人口较少民族”。我国各民族分布呈现大散居、小聚居的特点,汉族主要分布在内地和东部沿海各省、市,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西部和边疆地区。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5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3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合称“民族8省区”)全部位于西部地区。我国近60%的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在边疆省区,我国约22万公里陆地边界线中有约19万公里在民族地区。

民族地区是我国的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地方地域辽阔,占国土面积的64%,新疆若羌一个县的面积就相当于江苏、浙江两个省国土面积的总和;自然资源方面,民族地区森林资源蓄积量占全国总量的47%,草原面积占全国的75%;能源资源方面,民族地区的水力资源蕴藏量占全国总量的66%,石油基础储量占全国的205%,天然气基础储量占全国的41%,煤炭基础储量占全国的36%;矿产资源方面,民族地区的铬矿基础储量占全国的738%,铅矿、锌矿、铝土矿的基础储量都超过全国总储量的一半;我国盐湖资源的90%以上都集中在民族地区,其中以青海省的盐湖资源最为丰富,钾盐储量占全国的97%。民族地区处在大江大河的源头和气候的上游,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以及澜沧江、怒江、雅鲁藏布江等国际河流均发源于民族地区,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部署了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中16个位于或部分位于民族8省区,23个在民族地区。各民族都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丰富多彩的文化和各具特色的风俗习惯。与此同时,由于历史、社会、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大多数民族地区自然条件差、发展起点低、历史欠账多,远离中心市场和城市集群,城乡发展差距明显。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其中有11个包含民族自治地方。按贫困率算,全国贫困率平均85%,而民族地区贫困率平均171%,比全国高一倍。

民族地区集这么多的“区”于一身,足以说明民族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只有了解了这个“家底”,才能真正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懂得民族工作有多么重要,做好民族工作有多么不容易。

6 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让我们引以为豪的基本国情。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一些杂音。比如,把多民族当做“包袱”,把民族问题当做“麻烦”,把少数民族当做“外人”。这些思想都是错误的,不仅背离了客观事实,也不符合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大势。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

我国有5000多年的文明发展史,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曾经有众多的民族登上历史的舞台。这些民族经过诞育、分化和交融,最终形成了今天的56个民族。多民族、多文化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动力。中华各民族在缔造和捍卫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历史过程中,不断发展了经济上的联系和文化上的交流,推动了祖国的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

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疆域。比如,藏、傣、彝、白、布依、傈僳等民族对西南地区的开发,土家、苗、瑶、壮、黎等民族对中南地区的开发,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东乡、土等民族对西北地区的开发,蒙古、满、锡伯等民族对北方和东北地区的开发,都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局部统一的少数民族政权,比如,统一北方的前秦、北魏、北周,崛起于东北的渤海、辽、金,雄踞西南的吐蕃、南诏、大理,立国西北的西夏、西辽,对中国版图的巩固和开发也功不可没。元代就有人说,塞外地方“自辽、金崛起,遂为内地”。蒙古族建立的元、满族建立的清,对最终奠定中国版图都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各民族共同发展了祖国的经济。今天我国的主要作物稻和麦,就是百越族和西部少数民族首先栽培的。高粱、玉米、棉花、芝麻、苜蓿、大蒜和葡萄、西瓜、黄瓜、胡萝卜等瓜果、蔬菜,陆续从古代西域地区传入中原。《齐民要术》记载少数民族首先培育或引种的作物,其中出于“胡”地、冠以“胡”名的,就有十几个之多。中国各民族间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一种天然分工、相互依存的密切经济联系。

各民族共同创造了祖国的灿烂文化。比如,西域优美的声调和乐器传入中原,对中原音乐产生重大影响。闻名中外的敦煌、麦积山、云冈、龙门石窟以及克孜尔千佛洞,是汉族、鲜卑、吐蕃以及西域各族艺术家和劳动人民共同创造的。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丰富了中华民族的语言文字宝库。我们今天习以为常的许多事物,例如用的桌椅、旗袍,吃的火锅,说的普通话,读的《红楼梦》,等等,都与少数民族的贡献密不可分。比如,“哥”这个词就是鲜卑语,魏晋之前,汉语只有“兄”而没有“哥”。各民族文化的交相辉映,共同铸就了中华文明的多姿多彩、历久弥新。

总而言之,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今天的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都对国家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秦汉雄风、盛唐气象、康乾盛世,是各民族共同铸就的辉煌。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重要优势。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更好地发挥统一多民族这一特色、优势和有利因素,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7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我国各民族在历史演进中形成的

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言论,有人把“汉族”等同于“中国”,有人把自己的民族自外于中国。这些言论,都与各民族“共筑大中华”的历史事实相悖。可以说,一部厚重的中国史,就是一部中国各民族诞生、发展、交融并共同缔造统一国家的历史,也是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觉并且凝聚力向心力日益增强的历史。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正是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把我国各民族维系于一个统一的大家庭中而世代传承,是有着无数条纽带的:自成一体的地理单元是先天条件,由此而形成的特殊的民族分布格局是现实土壤;大一统的政治理念和政治格局是政治纽带;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是精神纽带;相互依赖的经济关系是经济纽带;救亡图存的共同历史是命运纽带。因为这些纽带,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始终追求团结统一,并把它看作是“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在中国历史上,无论哪个民族建鼎称尊,建立的都是多民族国家,而且越是强盛的王朝吸纳的民族就越多。无论哪个民族入主中原,都把自己建立的王朝视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正统,强调“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坠”,都是这个大一统的组成部分。

早在秦汉时期,生活在中华大地的各民族就已经共同奠定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雏形。两千多年来,尽管有分裂、有纷争,但是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始终是历史的主流,是各民族人心所向,是发展的大势所趋。比如,汉朝经营西域、开发岭南,唐代边疆地区“一半胡风似汉家”,元世祖忽必烈封八思巴为帝师、设总制院统辖西藏,清代乾隆皇帝在承德兴建庙宇接待班禅、欢迎土尔扈特万里东归,这些都反映出各民族建立的中央政权都把实现国家统一作为最高政治目标,都为维护各民族的团结作出了巨大贡献。从秦汉到隋唐,再到元明清,这三次统一每一次都比上次范围更广、力度更强、吸纳进来的民族更多。中华各民族在历经迁徙、贸易、婚嫁以及碰撞、冲突甚至兵戎相见后,交往范围不断扩大,融合程度不断加深,形成了交融一体、繁荣一体的自在的中华民族实体。

随着历史的演进,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特征逐渐形成,并不断强化。特别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的100多年间,中国屡遭列强侵略,亡国灭种的危机把中国各民族的命运更加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在这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各民族儿女同仇敌忾、共御外侮,血与火的共同抗争让各族人民加深了福祸与共、休戚相关的思想意识,产生了守望相助、急难相扶的兄弟情谊,形成了政治上的团结一致和抵御外侮的共同行动。各族人民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各民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才有前途,才有希望。在近代反侵略、反分裂的伟大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经过艰辛探索和艰苦斗争,共同缔造了新中国,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实现了国家的高度统一和各民族的空前团结,开辟了历史的新纪元。中华民族从一个自在的民族,变成了一个自觉、自强、自新的民族,变成了一个团结、统一、强大的民族,拥有了全新的意义,成为中国各民族的普遍认同和根本归属。

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各民族都为共同缔造了这样一个美好的家园而倍感骄傲,都为共同生活在这样一个伟大的国度而倍感自豪,激扬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8 中华民族和各民族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

当前,在如何看待中华民族与各民族关系问题上,出现了把两者对立起来的观点。有人提出,讲中华民族,就不能讲各民族;讲各民族,就等于否定了中华民族。这种观点既不符合客观事实,在实际工作中也是有害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两者辩证统一。

在我国,形象地说,中华民族与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间的关系。我国各民族汇聚为一个大家庭,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自然结果。纵览民族发展历史,各个民族起于多元,源于本土,互相吸收,有存有亡。距今四五千年以前,中华大地上就已形成了华夏、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五大民族集团。这五个民族集团都源自中国本土,在一定区域内逐渐发展起来。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我国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形成了分布上交错杂居、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赖的局面。经过近代共同抗击外侮的血火淬炼,我国各民族血融在一起,情合在一起,最终形成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大家庭。

说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好像是土豆同土豆口袋的关系,认为中华民族就是把各民族放在口袋里就行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的“多”和“一”,有内在的统一,是有机的联系,两者辩证统一。“一”贯穿着“多”,它不只是一个口袋,更重要的还在于它是主线,是方向。在今天,这个方向就是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多”,不是削弱了“一”,而是丰富了“一”,是“一”的要素和动力。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作为家庭成员的各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都有对历史的贡献,都还要为国家作出更多的贡献。发挥“多”的作用,可以使“一”内容丰富,使“一”历久弥新,使“一”永葆生机。总之,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是骨肉兄弟,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有共同的目标和方向,同时这个大家庭的活力有赖于不同家庭成员的存在。历史上,各民族都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将来还要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作出更大的贡献。

“多”和“一”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多元一体。如果过分强调“一体”而忽视各民族客观存在的历史和现实,中华民族就会失去源头、活力;过分强调“多元”而忽视各民族的内在联系和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因此,要做到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同时,在实际工作中,针对狭隘民族主义倾向,要加强“一”的宣传教育;针对大汉族主义倾向,要加强“多”的宣传教育。总之,我们应当尊重多元、包容差异,巩固一体、增加共同性,只有这样,才真正有利于国家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进步,有利于民族的复兴。

9 我国历代中央政府都重视民族事务

中国历朝历代都高度重视民族事务。历代在民族事务治理理念上,既强调天下一统、又强调因俗而治。这种维护一统而又重视差别的治理理念,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至关重要。

从思想观念来看,先秦人认为五方之民共天下、四海之内皆兄弟,提出了“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治理理念。这种理念在此后数千年里一脉相承。此后,汉朝人说“天下之大义,当混为一”,隋朝人说“协同内外,混一戎华”,元朝人说“天下一家,一视同仁”,这种维系统一、各族一家的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不断发展,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渐成为各民族的精神共识。

从国家机构来看,从秦代的典客、典属国,汉代的大鸿胪,到南北朝时的客曹尚书,唐宋的鸿胪寺,再到元朝的宣政院,清朝的理藩院,历代政府基本都设有专门机构掌管民族事务。特别是清朝,理藩院与六部平行,理藩院负责人称为管理院务大臣,“特简大学士为之”。乾隆皇帝曾说,“吏、户、刑三部及理藩院均属紧要”。理藩院可以直接管理蒙古的盟旗,对于盟旗的行政建置、官员任免、立法司法等等,拥有全权;盟长、旗长都要向理藩院述职。由此可见理藩院职责与地位之重要。

从地方建置来看,秦汉实行郡县制,但在少数民族地区设“道”,设“属邦”,实行不同于内地郡县制的管理模式。西汉末年,全国有32个道,从某种意义上说,就相当于32个民族自治地方。南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设左郡、左县,俚郡、僚郡等。唐朝借鉴汉朝的办法,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羁縻州、府,最多的时候达到856个。凡设羁縻州、府的地区,都不改变原有的生产方式和风俗习惯,并且任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或贵族担任世袭都督、刺史,明显带有自治的性质。元、明、清三代在一些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由中央政府封授少数民族首领世袭官职统治属民。土司各有独立的辖区、衙门、士兵、监狱,互不统属,对朝廷有朝贡、服从征调、守卫边塞等义务。清朝还在西藏实行政教合一制度,在蒙古族地区实行盟旗、王公制度,在新疆地区实行伯克制度,在景颇族地区实行“山官制度”,等等,切实巩固了边疆统一。历代中央政府在民族地区实行有别于内地的管理体制也构成了我们今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渊源。

值得强调的是,历代中央政府还注重在边疆民族地区实行不同的法律制度,依法治理。从秦代开始就有《属邦律》,是我国目前有史可考的最早的民族方面的法律。及至清朝,有关民族事务的法律法规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系。适用于蒙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的《钦定理藩院则例》某种程度上类似于今天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其内容有701554条。《蒙古律例》则相当于蒙古地区的自治条例,《西宁青海番夷成例》是专门管理青海的法律,《回疆则例》是专门管理新疆南疆的法律(北疆按照《蒙古则例》管理),《西藏通制》是管理西藏的基本法。颁布这些法律法规对加强民族地区治理、巩固祖国统一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总而言之,历代中央政府都对民族事务治理高度重视,并表现出因俗而治、严主权、宽治权的特点。正是这样的施政方略,维系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所以,孙中山先生说:“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这一点已牢牢地印在我国的历史意识之中,正是这种意识才使我们能作为一个国家而被保存下来。”

10 企图通过取消民族身份、忽略民族存在来一劳永逸地解决民族问题的想法是行不通的

民族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有其特定的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毛泽东同志指出:“首先是阶级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而后是民族消亡,全世界都如此。”由此可见,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接近,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将长期存在。只要有民族存在,就会有民族问题存在。所以说,民族问题的存在是一个长期历史现象,相应地,处理民族问题也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

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在平等团结基础上,经过共同团结奋斗,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各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在相互学习和交往中,共同因素会不断增多。在政治上,各民族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一致性空前增强;在经济上,民族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交往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各民族间在生产、交换和流通领域的联系日益密切;在文化上,各民族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吸收,相得益彰。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在社会主义时期,各民族之间共同性越来越多,并不意味着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就会完全消失。各民族在扩大交往的过程中,因各自所处的社会发育程度、自然环境以及历史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不同而形成的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也会有所变化和发展。这些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既是构成人类社会多样性的重要因素,也是形成、甚至增加民族问题复杂程度的重要原因。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民族问题都将长期存在,并且与其他社会问题日益紧密地交织在一起。

近年来,社会上有人主张取消民族身份,通过忽略差异来迅速解决民族问题。针对这种观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民族问题的存在是一个长期历史现象,处理民族问题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总结新中国民族工作的经验教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防止和克服急躁冒进思想,民族既然是一种客观存在,我们就应当尊重其发展的客观规律。20世纪50年代末我们在极“左”错误思想指导下曾刮过“民族融合风”,给民族关系造成了严重伤害;苏联否认民族差别,宣称各民族已经融合,民族问题已经“一劳永逸”地解决了,结果分崩离析。这些深刻的历史教训充分说明,任何超越历史发展阶段,企图人为地消灭民族差别的做法,注定是行不通的,更是有害的。必须牢记,社会主义社会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而不是民族消亡的时期。那种企图通过取消民族身份、忽略民族存在来一劳永逸解决民族问题的想法是行不通的。

11 全党要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全党要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依据。”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工作,关乎大局,关系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不断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

各级党委和政府在作决策、定规划、干工作时,都要绷紧国情这根弦,全面考虑这一基本国情,全面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点,做到尊重国情、尊重历史、尊重规律。这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应有之义。在形势不好、面临挑战多的时候,要牢记这一基本国情;在形势好、事业发展顺利的时候,也要牢记这一基本国情。在研究政治问题的时候,要强调这一基本国情;在研究经济问题的时候,也要重视这一基本国情。在对外宣传的时候,要介绍这一基本国情;在对内宣传教育的时候,也要注意让全社会了解这一基本国情。

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国情教育,掌握熟悉中华民族发展史,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全国各族人民都要增强中华一家亲意识,既了解、适应、尊重相互间的差异性,又不断寻求增进向心力、凝聚力和一体性、共同性,“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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