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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6)

  • 时间:2015-07-2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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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6)

  五、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35 2005年以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各民族共同繁荣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根本立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家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中央坚定不移的方针。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国家从各方面持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适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划。既有涵盖整个民族地区的全局性重大举措,又有为民族八省区量身定做的专项政策;既有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优惠政策,如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优惠政策,又有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如关于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等;既有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针对特殊群体的专项规划,又有针对边境地区、牧区、特困民族地区等特定区域的政策;同时还有针对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项培训政策,如在新疆、西藏开展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实施“青海三江源人才培养工程”等。这些政策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少数民族共同繁荣、各地区共同富裕的重视和关怀。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各族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并肩奋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一是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民族八省区国内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1.7万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6.4万亿元,年均增长12.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公路总里程由53万公里增加到101万公里,铁路营业里程由1.79万公里增加到2.73万公里,分别增长91%和53%;建成青藏铁路、西气东输等重大工程,墨脱公路、独龙江隧道开通,彻底改变了当地的封闭状况。三是特色经济加快发展。矿产资源、农牧产品、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四是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三江源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扎实推进,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覆盖度明显提高。五是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分别由8800多元、2200多元增加到22000多元、6500多元,分别增长1.6倍和1.9倍。全面实现“两基”攻坚目标,医疗卫生、民族特色文化等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富有成效。可以说,这一时期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各族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民族地区不仅自身发展迈上了新台阶,也为全国发展提供了能源、资源和生态等方面的有力支撑,作出了重要贡献。

  36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族地区是短板,是重点,也是难点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虽然不要求全国一个标准、统一划线,发达地区水平可以更高一些,但全面建成还是基本要求。少数民族兄弟不能落伍,民族地区不能掉队!实现全面小康,最主要的是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只有六年,时间已经不多了;现在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族地区是短板,是重点,也是难点;一些民族地区群众困难多,困难群众多,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难度较大,必须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国家大力支持下,民族地区发展成就显著,这是有目共睹的。同时从全国范围看,民族地区整体落后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与东部地区相比,增长速度虽然高,但由于基数小,总量差距还在扩大,发展质量的差距可能更大。2012年,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实现程度为66.17%,比全国落后3年、比东部地区落后6年、比中部地区落后2年、比西部地区落后1年。目前,民族八省区的生产总值加起来仅相当于广东一个省,民族地区人均GDP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78%,城镇化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民族地区贫困面大,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的50.2%,不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仍然较差。按贫困率算,全国平均8.5%,而民族地区平均17.1%,比全国高1倍。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的国家扶贫线标准,民族八省区尚有农村贫困人口2500多万人。如果按世界银行每人每天1.25美元的标准,贫困人口规模则更大。目前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有11个在民族地区,片区内的680个县有351个属于民族地区,其中155个属于主体功能区限制或禁止开发县。尤其是还有650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地区,需要异地扶贫搬迁。

  总的来看,全国的普遍性困难和问题在民族地区都存在,并且更为突出,同时民族地区还面临着一系列特殊的困难和问题。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民族地区大多位于中西部地区,地理上较为偏远,自然条件较差,基础设施落后,市场化程度低,多数产业处于低端,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强。人口居住分散,公共服务半径大,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成本高。比如,西藏经济建设综合成本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0%以上。民族地区内多民族聚居,民族关系复杂,社会发展水平较低,而且大多地处国防第一线,容易受国内外政治变化的影响,部分地区在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生态环境脆弱,且治理难度日益加大,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生态制约明显。

  据统计,2000年民族地区的小康指数为44.47%,比全国平均水平正好低了7个百分点;经过十多年的发展,2012年民族地区的小康指数达到70.8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12.71个百分点。2000—2012年间,民族地区小康指数的平均增速为3.96%,比同期全国平均增速4.12%低了0.16个百分点。可见,2000年以来,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状况与全国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有所扩大。

  这些都表明,我国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度更大,问题更多,需要加大支持力度,以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目标。

  37 如果民族地区发展差距持续拉大的趋势长期得不到根本扭转,就会造成心理失衡乃至民族关系、地区关系失衡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要处理好团结稳定与繁荣发展的关系,这两个方面密不可分、相辅相成;要着眼于团结稳定抓繁荣发展,这样才能形成繁荣发展的合力;要立足于繁荣发展缩小差距,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样才能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这个论述阐明了发展与团结的关系,为我们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当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立足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实际,切实把握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形势。要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族工作,不同于改革开放初期生产力水平较低、分配关系较为简单情况下的民族工作,更不同于改革开放以前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情感高于民族情感背景下的民族工作。要深刻认识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市场经济起步晚、竞争能力比较弱,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发展绝对差距拉大问题突出,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历史欠账多,一些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比较落后。如果民族地区发展差距持续拉大的趋势长期得不到根本扭转,就会造成心理失衡乃至民族关系、地区关系失衡。周恩来同志曾讲:“建设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国家,是任何民族都不能例外的。我们不能设想,只有汉族地区工业高度发展,让西藏长期落后下去,让维吾尔自治区长期落后下去,让内蒙牧区长期落后下去,这样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了。”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因此,必须把发展作为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打牢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经济基础。

  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关系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各族人民的福祉。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我们强调团结和稳定,是把它作为发展的支撑、保障和目标追求,是要把发展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上,建立在生态安全基础上,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我们要着眼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相结合,围绕民族团结、改善民生谋划经济社会发展,通过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更多地关注就业、教育、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解决好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产生活问题,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8 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是我国实现平衡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逐步扭转民族地区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也关系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是我国实现平衡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民族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增长空间,是应对经济风险的重要回旋余地。民族地区发展与其他地区有着较大的差距,但民族地区也拥有自己的优势:一是地大物博、自然资源尤其是能源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二是大多与我国周边国家接壤,具有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三是民族交融、文化交汇,文化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四是地理景观独特而多样,人文自然旅游资源丰富。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的发展,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发展条件得到大大改善。当前,西部大开发高潮兴起,市场一体化进程深入推进,产业转移方兴未艾,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民族地区面临难得的新一轮发展机遇,这些都有利于实现跨越式发展,步入经济发展快车道,成为在亚洲连接东西的重要腹地,成为活力强劲、后发优势明显的地区。民族地区的新一轮快速发展也必将有助于我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扩大经济体量、消化过剩产能、优化产业布局、确保能源供给、拉动国内消费需求,有效应对和抗击国内外难以预料的风险和挑战,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更为重大的战略支撑和保障作用。

  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提出“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的广大地带较快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这个大局已经较好实现了,现在我们要集中更多力量来推进第二个大局,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和民族地区发展,让各族人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要通过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有效平衡区域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处理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近期利益与远期利益,保证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9 确保民族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需要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的体制机制,把政策动力和内生潜力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民族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同步进入小康不是同一水平的小康。我国幅员辽阔,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之间,就是民族地区内部城乡之间、不同民族之间,发展水平都有较大差距,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也有很大差异。同时,民族地区面临的很多特殊制约,不是短期内能够完全改变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就全国而言,不是每个地区、每个民族、每个人都达到同一个水平,不能把相关指标简单套用到各省区市,然后倒推出一个增长速度作为目标,那样不科学,也不现实。确保民族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心,坚持一定标准,又要坚决避免好高骛远和蛮干倾向。要把握好原则,实事求是地制定目标,既要着眼2020年这个时间节点,更要在打基础、谋长远、见成效上下功夫。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标准和路子上,各地区、各民族存在差异,这是正常的,也是必然的。民族地区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科学发展新路。要坚持推进跨越式发展,基础好的领域要借鉴先进经验,应用先进技术,率先实现跨越。要坚持包容性发展,突出民生为本,注重增加就业,改善公共服务,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各族群众。要坚持提质增效,在发展中转型、转型中发展。要坚持绿色发展,更加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要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社会进步和增加群众福祉紧密结合起来,让各族人民更加充分地参与到社会经济生活中来,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形成各族人民利益共享、使命共担、命运共系的局面。

  40 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民族地区特点的科学发展路子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新形势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以扶贫攻坚为重点,以教育、就业、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着力点,以促进市场要素流动与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贯通为途径,把发展落实到解决区域性共同问题、增进群众福祉、促进民族团结上,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民族地区特点的科学发展路子。

  这一基本思路是中央通观国家发展全局和民族地区发展形势定下的,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这一思路,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不仅有利于民族地区,也有利于全国。准确理解把握这一基本思路,要把民族地区发展与国家整体发展结合起来看,与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特殊困难、特殊问题结合起来看,与民族地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使命结合起来看。不能就发展谋发展,不能就自身发展谋发展,也不能脱离具体实际谋发展。

  切实贯彻落实这一基本思路,要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体制机制,把政策动力和内生潜力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八项重点”:紧贴民生抓发展,重点抓好就业和教育;发挥资源优势,重点抓好惠及当地和保护生态;搞好扶贫开发,重点抓好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加强边疆建设,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和对外开放。

  切实贯彻落实这一基本思路,要顺应各族群众的新期盼,深化改革开放,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和全社会创新创造热情;要发挥民族地区特殊优势,提高自我发展能力,释放发展潜力;要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公平正义;要大力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民族地区持续发展能力。

  41 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加大不能减少

  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从根本上要依靠民族地区自身努力,同时,突破发展条件和瓶颈制约,尽快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实现跨越式发展,还需要中央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各方面的帮扶。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针对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完善和实施好差别化支持政策;对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央和各有关方面要继续给予有力支持;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加大不能减少。

  这次会议强调要坚持现有行之有效的政策。近年来,中央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定下发了10多个重要文件,编制实施了20多个区域和专项规划。这些政策“含金量”高,有的是针对一些民族地区量身定做的。比如对民族八省区出台支持发展的文件,对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门制定规划。这些政策措施要继续坚持,有些还要加大力度。

  会议对于民族地区发展差距拉大、贫困程度较深、基础设施薄弱,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增多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新政策。比如,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增长机制,确保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在总盘子中的比重继续增加,尤其是公共财政要把重点放在改善民生上,在教育、民族文化和新闻出版、扶贫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比如,增加对民族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重大生态保护工程等投入,国家在民族地区贫困县安排的农村公路、安全饮水、流域治理、林业重点工程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配套资金。比如,率先在民族地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生态经济。比如,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加大银行、证券、保险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比如,支持民族地区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在口岸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给予支持,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比如,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机制,重点向基层特别是农牧区倾斜。比如,表彰奖励各民族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等方面的典型,加大适合少数民族群众阅读的双语出版物的出版力度,支持民族地区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建设等。而且,还有几个要求非常明确,这就是到2020年实现四个目标: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除特殊情况外,民族地区建制村实现村村通公路、通邮政,逐步实现电力供应全覆盖;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保障扶贫对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基本居住条件。这些政策是现实中的迫切需要,也是打基础、利长远的重要举措。

  会议对制定和实施扶持政策提出了一些原则性要求。一是,制定扶持政策,应以维护全国统一市场为前提。不宜单独为民族地区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非财政贴息的优惠贷款政策。国家将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主要应激发内生的动力,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深度发挥资源优势,注重产业结构调整,注重教育和人才开发。二是,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对民族地区的扶持主要是在对地方的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加大民族因素的权重,特别是在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扶贫等方面,需要更多考虑民族地区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地位,以及人口密度、海拔、气候等造成的成本差异,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统一。民族地区的大多数问题是地区性的共性问题,比如生态保护问题、扶贫开发问题、边疆建设问题、教育和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等,并不是某个民族的单独问题,这些需要制定区域性政策加以解决,因地施策、因类施策,着力解决区域内突出的共同性问题。四是,对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问题仍应保留专项扶持政策。有些民族地区的特殊问题,比如少数民族文化、双语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宣传等工作,由于民族地区差异较大,有些问题在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中难以体现重点,需要安排专项给予支持。同时,对有的专项支持政策则应加以改进,比如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实际上是对经济困难、居住分散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特殊政策,应予完善。

  会议强调要把差别化支持政策切实落实到位,让这些政策真正在民族地区生根开花,有效造福各族群众。比如,要把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民族地区。这些政策的落实,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的事情,而是各地各部门的共同责任。要对这些政策认领分解、逐条研究,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督查。

  42 让各民族群众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指出:“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就是让各民族群众过上好日子,这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改善民生,可以不断增加群众福祉,也可以扩大有效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在民族地区,一方面,要坚持不懈地抓发展,不断扩大经济总量,提高增长质量,增加就业和收入,为改善民生提供坚实基础;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别要保住基本,兜住底线,促进社会公平。”

  由于历史、经济、自然条件等多方面因素,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事业等仍较薄弱,在师资、设施及教学水平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医疗经费和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医疗防疫水平差距较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的建设等有待加快推进。一些边疆地区广播和电视覆盖率较低,一部分农牧民听不到、看不到、听不懂、看不懂广播电视以及读书看报难的现象依然存在。

  近年来,中央积极促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制定、完善和实施保障民生的财政投入政策。一是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中央在初步实现社会保障政策广覆盖的基础上,按照公平且可持续的原则加大财力支持,如2013年共安排民族八省区公共卫生补助等资金454.5亿元,各类养老保险补助资金540亿元,就业专项资金89.3亿元,较上年平均增长18.2%。二是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如2013年共安排民族八省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219.7亿元,高中阶段国家助学资金44.5亿元,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资金18.5亿元,较上年基本持平。同时,不断加大高等院校少数民族学生培养经费投入,提高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和标准,鼓励高校发展民族学相关专业,初步建立起涵盖义务教育、高中高职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财力支持体系。三是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央财政2013年全年共安排民族八省区文化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资金57.4亿元,较上年增长17.1%,重点用于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公共文化机构和设施免费开放、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民族地区开展各类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实施文化发展重点项目等,积极回应各族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改善民生、缩小区域差距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民族平等、社会公正的重要体现。我们要让每一个公民,不论哪个民族,不论生活在哪个地方,都能公平地共享发展成果,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各级政府要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下更大的功夫,增加对民族地区重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投入,推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有效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确保到2020年总体实现基本公平服务均等化。

  43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就业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的安定团结。一个人没有就业,就无法融人社会,也难以增强对国家和社会的认同。民族地区有2亿多人口,适龄劳动人口超过1.4亿人。必须坚持就业第一,增强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

  当前,民族地区就业存在一些特殊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民族地区地处偏远,加之地理环境比较恶劣、交通不便,使得民族地区民众受教育程度较低。二是受语言、生活习惯和传统就业观念影响,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及其家长普遍存在重机关事业单位轻企业、重国有企业轻非公企业的思想,择业空间狭小,导致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的降低。三是生态移民转移就业难度大,比如青海三江源地区为生态保护地区,部分牧民退牧还草后,由于当地后续产业发展不足,难以安置就业,由于语言、生活、习惯和技能问题,转移到省内和省外就业更加困难。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多措并举扩大就业,切实把就业这个民生头等大事抓好。一是要立足扩大当地就业,千方百计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岗位。支持发展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牧民就业和稳定持续增收。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少数民族特色技能型产业,发展手工业和旅游业。民族地区发展第二、三产业,开发项目、建设重点工程,无论谁投资,都要注重增加当地群众就业、促进当地群众增收。要鼓励在民族地区投资建设的中央企业和对口援建项目吸纳当地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少数民族员工,对招收少数民族员工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给予一定政策优惠。支持发展中小微企业,拓展就业渠道和容量。着力打造民族地区产业工人队伍。二是完善并落实各族群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农村劳动者有序转移就业。做好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加强各类就业再就业人员特别是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要搞好未就业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技术培训。引导群众转变就业观念,形成愿意创业劳动、支持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让各族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三是做好到各地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目前,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超过2000万。要在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合法权益上给他们多创造条件,加强就业服务和指导,提高他们的创业就业能力,使他们融入当地社会、安定生活。

  44 民族地区抓团结、抓发展,都离不开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

  教育是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发展教育,对于提高我国少数民族的人口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教育是基础;民族地区抓团结、抓发展,都离不开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搞好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造就更多适应民族地区发展需要的有用人才;要制定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民族地区教育事业。

  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采取一系列特殊的政策措施扶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我国《宪法》和《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民族教育,培养少数民族专业人才;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当地各民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中,专门设立了民族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教育方针政策,研究处理特殊问题。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党和国家还创办了民族院校和民族中小学,在高等院校举办了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在内地举办了西藏班(校)、新疆高中班,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提高少数民族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同时,组织发达地区对民族地区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并在教育经费投入上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给予特别照顾,在招生中对少数民族考生给予适当照顾,在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地区开展了“双语”教学,实施了西部地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攻坚计划,等等。经过六十多年的努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全面实现“两基”攻坚目标,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学生总数和占比不断增长,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结构素质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双语教学有效开展,民族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并成为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民族高等教育实现新发展,教育对口支援和教育扶贫深入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口受教育程度显著提升,形成了包括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比较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

  加快民族教育发展是当前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由于历史、社会、自然条件,特别是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原因,当前我国民族教育还面临着一些特殊的困难和问题:教育观念相对滞后,教育改革进程缓慢,教育基础相对薄弱,教育投入不足、质量不高,办学条件亟须改善,学生上学难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等。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公平为重点,调整教育结构,夯实发展基础,解决突出问题,缩小发展差距,使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民族团结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提高,确保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要深化民族教育改革,加大对民族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保障措施。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调整教育结构,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加强民族教育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民族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要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确保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确保民族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把中央财政扶持教育的重点向民族工作的重点地区、边远农牧区、高寒山区、边境地区以及发展落后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倾斜,同时,多渠道筹措民族教育经费。要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优先向民族地区开放。要大力加强对民族教育的支援工作,使少数民族和西部贫困地区在资金、设备、师资、教学经验等方面得到帮助,不断提高对口支援的效益。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制度,除国家投入外,还应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助学的积极性,用多种办法兜住大学生的底,决不让他们因家庭困难而失学,也决不让一个家庭因为孩子上学而陷入困境。要加强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采取特殊灵活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人才到民族地区从事教育工作,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对扎根边疆、扎根乡村的教师,要给予更多关爱和培养。

  要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各民族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增强各民族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和学生认知特点,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载体和方式,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新手段,组织开展“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引导各民族师生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抵御和防范“三股势力”思想渗透。要坚持不懈开展法治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工作,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教育引导各民族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要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推进合校混班教学,在各民族师生间开展“手拉手、心连心”、写书信、建QQ群、发微信微博、结对子等活动,加强民族地区和内地学校之间的交往交流,增进各民族师生友谊,促进各民族学生共同成长。

  45 绝不能让民族地区的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

  教育公平才有社会公平。抓好基础教育,才能确保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孩子共享社会发展机遇。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首先要把义务教育抓好;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投入要加大向民族地区倾斜的力度,加快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入学率,不能让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

  由于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党和国家从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基础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因地制宜、分类规划、分类指导的政策,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2000年以来启动了西部“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这些政策措施都向山区、牧区、高原和边远地区倾斜,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和“两基”目标的实现。考虑到边境地区、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国家率先在民族地区推行“两免一补”政策,在安排资金时对这些地区给予了倾斜。新疆、西藏、宁夏、青海等省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范围超过83%。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实现免收学杂费、免收书本费、中央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使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妥善解决。

  当前,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和教育信息化水平落后的现象比较普遍,校园危房面积比例较高,生均办学条件指标落后。二是义务教育巩固率和升学率较低。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只有8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地区初中辍学率超过30%。三是学前教育成为最薄弱环节。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小学招生中接受过学前教育的比例较低,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大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接受学前教育主要通过附设学前班来解决,在广大农牧区学前教育发展基本未起步。四是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边远山区校点教师缺额依然严重,幼儿教师和高中教师普遍短缺,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教师专业素养整体偏低,骨干教师流失,队伍不稳定。

  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保留必要的村小学或教学点。民族地区幅员广阔,搞好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非常重要,寄宿制学校要有一定标准,不达标的要尽快达标。要全面提高入学率,实施好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适龄的孩子们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不能让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加大对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从小重视双语教育,使各族学生都能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在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里无障碍地沟通与交流,为个人发展赢得更多的机会。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普通高中,扩大办学资源,消除大班额,在师资队伍、实验室、图书仪器设备配备等方面向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地区倾斜。重视搞好内地民族班,提高内地民族班教育质量,加强内地民族班管理服务,深化民族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使民族地区来的学生和当地孩子互学互容,共同成长。

  46 职业教育是各族青年打开就业之门的“金钥匙”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职业教育是各族青年打开就业之门的“金钥匙”;职业教育力度要加大,逐步实现中职免费教育;让每一个青年都学得一技之长,掌握一项安身立命的本领。这些是对提高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水平提出的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整体效益的有效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逐步恢复和发展了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并从无到有创办了职业中学。1992年,国家教委在《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和路子,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推动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2000年,国家民委、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指出,围绕科教兴国战略在民族地区的实施,坚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应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近年来,出台了免费中职生生活补助费政策,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了民族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2012年,高职高专院校中少数民族学生数约65.73万人,比2005年增长72.47%,占比从5.35%增长到6.82%;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约124万人,比2005年增长100.96%,占比从4.66%增长到7.34%;民族自治地方共有职业中学1099所,在校生197.34万人,专任教师7.13万人,分别比2005年增长44.8%、242.6%和125.6%。

  当前,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有了长足发展,但还不能很好地满足民族地区对实用技术人才的需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职业教育生源较差。很多农村家庭对职业学校的认识有偏差,不愿就读职教学校的情况较为严重,导致职业学校入学率较低。二是职教资源匮乏。西部民族地区农村职业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教师的比重很低,双语教师严重不足,很难开展有效的实习培训课程。三是经费来源渠道狭窄。与其他地区相比,西部民族地区农村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更小,缺乏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仪器设备严重不足。四是学生就业能力不足。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产业单一,就业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不相符,吸纳就业的岗位需求较少,导致学生只能低水平就业。

  要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支持民族地区职业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民族地区要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措施,适应民族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城镇化和培育新型农牧民的要求,以产业集群度高的区域为重点,合理布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优质特色学校建设等项目要重点向民族地区倾斜。要择优扶持一批具有区域经济和民族特色产业特点的职业学校和专业。重点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民族传统工艺、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代农牧业等相关特色优势产业,聘请民族艺人、能工巧匠、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推进招生和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比例,逐步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培训全覆盖,使他们在校学一手、就业有技能。加强与中东部职业教育区域合作,中东部地区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要面向民族地区扩大招生规模,对口支援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民族地区要依法制定并落实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47 让更多民族地区的孩子接受高等教育

  采取措施,努力让民族地区更多的孩子接受高等教育,这是一件事关社会公平、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大事。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办好民族地区高等教育,进一步提高内地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在民族地区及农村地区的录取比例;实行高考加分政策,这是支持少数民族学生取得较好教育水平的重要举措。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就十分重视发展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积极支持办好民族院校,开展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支持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民族地区高等院校、民族学院(大学)和内地民族班相辅相成,构成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网络,充分适应了我国少数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为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少数民族各级各类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对各少数民族考生采取“降分录取,先办预科打基础,后上本科专业,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等优惠录取政策。并且,这一时期各地依据中央精神,开始实施“加分录取”的优惠招生政策。2005年,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培养硕士、博士等高层次骨干人才。民族自治地方现共有普通高校211所,比2005年增加56所。全国现共有民族院校31所,其中本科院校21所,高职高专院校10所;本科院校中,综合性院校15所,师范、医学类院校6所;中央民族大学作为“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高校,得到了国家重点扶持。

  当前,民族高等教育质量亟待提高。一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口受高等教育程度较低,高校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同样较低。二是民族地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严重匮乏。从高等学校区域分布来看,民族8省区共有普通高校276所,仅占全国高校总数的12.56%。在分级管理分级投入的体制下,民族地区的高校由于投入不足,条件有限,办学难度大,民族地区学生很难在本地接受优质高等教育。三是学科专业结构不适应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文轻理倾向。四是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基本保持稳定,但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农牧区和边远地区,就业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工科专业和特色专业毕业生就业较好,但文、史、哲、民族学等传统的长线专业和基础学科的部分毕业生、部分通过“民考民”方式入学的毕业生就业比较困难。

  要进一步办好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一是要完善、执行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高考加分政策,重点高等学校要定向招收一定数量少数民族学生,加强民族高等教育的预科教育。民族学生的高考加分政策,对于发达地区,由于民族交融充分、教育程度类同,可以考虑逐步减少加分,甚至取消。对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差、中学教育质量不高的地区,除应大力改善教育质量、改善教育结构外,实行内高班、民族预科、高考加分等政策是为了使民族学生更好地接受现代教育、更好地感受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是必须坚持的民族政策。二是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和学科专业结构。以就业为导向,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为引领,调整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和民族院校学科专业结构,支持应用型普通高等学校发展,重点提高工、农、医、管理等学科比例,支持师范类专业建设,提升民族特色学科水平。支持有条件的民族地区或少数民族聚居区布点本科学校,培养当地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三是加大对民族地区高等教育的政策倾斜,加大民族地区高等教育的投入。实施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硕士、博士学位点设置,本专科和研究生招生计划、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的专项资金等,要向符合结构调整规划方向的民族地区高校和民族院校倾斜。要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工作,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国际影响力、话语权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

  48 加快改善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条件

  我国的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远山区和高寒地区,自然条件和生活条件较差,疾病发生率高,一些地区地方病比较严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还不完善,老百姓缺医少药、看病难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比如,甲状腺肿大病、克山病、布鲁氏菌病、血吸虫病和氟中毒等地方病比较多,鼠疫、性病、肺结核病和麻风病等传染病,也严重威胁着少数民族人民的健康和生命。

  国家始终关心支持民族地区的卫生事业发展,不断采取特殊扶持政策,不断加大投入,民族地区卫生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一是不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开展公共卫生和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培训。二是积极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诸如大骨节病、包虫病等地方病,采取免费药物治疗、移民和换粮等防治措施,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开展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项目,使农村适龄妇女受益,切实强化艾滋病防治工作。三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优先在民族地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开展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四是增加医师下基层活动和对口支援,对民族地区县级基层医疗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改善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条件。要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体系建设,一些民族地区山高路远、服务半径大,不能用常规的标准来衡量,要有针对性地增加投入。要完善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建设“流动医院”,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远程医疗,采取多种方式解决这些地区的特殊困难。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待遇,形成一支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要加强地方病、传染病防治工作。支持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发挥好民族医药的作用,满足各族群众需求。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引导和鼓励少数民族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

  49 支持民族医药传承发展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发挥好民族医药的作用,满足各族群众的需要。民族医药通常特指少数民族医药,是祖国传统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在历史上曾经是少数民族防治疾病的主要手段。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包括藏医药、蒙医药、维吾尔医药、傣医药、壮医药、苗医药、瑶医药、彝医药、侗医药、土家族医药、回族医药、朝鲜族医药,等等。

  新中国成立后,民族传统医药得到了有效的继承和发展。1951年12月,政务院文教委员会批准的《全国少数民族卫生工作方案》提出:要重视民族医药,积极团结民族医药人员,并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决定本地方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改革开放年来,国家民委联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召开三次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医药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民族医药人才培养、机构建设、基础理论和文献研究、医药产业发展、药用资源保护和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划。截至2013年,全国民族医院共有199所。其中,藏医医院69所,蒙医医院57所,维医医院42所,其他民族医院31所;民族医院床位达14966张,比2012年度增长了11%;总诊疗人次为646万,比2012年度增长了9.7%,出院人次33.7万人,比2012年度增长了16%。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成果突出,部分高校已拥有民族医药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藏、蒙古、维吾尔、傣、壮、朝鲜和哈萨克7种民族医药已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全国民族医药专业人员达1万多人。

  民族医药传承和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对民族医药的调查、挖掘、整理与保护不够;二是民族药用资源普查深入开展不足;三是民族医药科学研究有待加强;四是民族医药医疗、教育的投入不足。

  随着世界医学模式由单纯生物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整体医学模式的转变,人类回归自然、热衷传统疗法、崇尚天然药物的潮流正在形成,国家有关部门要结合形势的发展变化,制定出更加优惠的政策,拿出更加有效的措施。民族地区有关部门在运用优惠政策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市场经济的因素,要将民族医药的发掘、研究、开发同市场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科技含量,走产业化之路,切实把民族医药事业发扬光大。

  50 建立覆盖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和保障各族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必由之路。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各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推动整个中华文化繁荣发展。

  从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开始在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各级各类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文化建设经历了从发展群众文化事业到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转变,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但由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也最为薄弱,成为制约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要按照结构合理、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边疆、基层和农牧区为重点,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加快建设覆盖全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和农村电影放映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并重点向民族地区特别是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扶持民族地区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建设,保障民族地区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地广人稀的民族地区,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和相关设备,建设和完善流动服务网络。要增加民族地区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民族地区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建设,重点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边疆民族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率和影响力。要结合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切实有效地推进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加强与周边国家文化交流,促进和谐周边环境建设。

  二是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要认真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把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积极探索符合民族地区特点、适应少数民族群众需要的文化服务方式,千方百计地把各种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城乡基层,送到农牧区、边远山区,解决少数民族群众读书看报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等问题,切实把保障少数民族文化权益落到实处。要大力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特别要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类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传播,加强少数民族文字类新闻出版物的出版和发行,加强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和展演,加大适合少数民族群众阅读的双语出版物的出版力度,继续推进广播电影电视民族语译制工程,努力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推进数字和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和普及,形成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扶持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图文声像相结合的民汉双语数字阅读平台建设。重视民族语言网络文化建设,推行少数民族文化产品上网工程,加强网上文化内容供给和监管。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品进出口市场监管,清除各类非法印刷品,加强卫星接收设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非法盗版、接收、传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有效防范境外敌对势力文化渗透活动,维护边疆地区文化安全。

  三是注意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少数民族文艺作品创作生产。要扶持体现国家水准和民族特色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加大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重点抢救和保护民族传统经典、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族音乐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抢救、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广泛开展民族特色文化体育活动,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精品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认真办好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及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电视文学“骏马奖”评奖活动,使之成为推新人、出新作的全国性平台,成为展示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风采的知名品牌,鼓励和扶持创作反映少数民族现代文明生活的现实题材作品。支持“中国少数民族电影工程”“民汉优秀文化作品互译”等项目,打造一批少数民族题材的电影、电视剧、歌舞、动漫、出版物等文化精品。

  51 在民族地区编织好一张全覆盖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民族地区群众收入低,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任务重。我们要编织好一张全覆盖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坚守网底不破,在基本生活、基本养老、社会救助等方面为各族群众提供保障。

  国家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一是支持民族地区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国务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下简称“城乡居保”),2012年底城乡居保在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实现了全覆盖。在安排试点时,坚持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重点倾斜,让少数民族地区的老年居民优先享受养老金待遇,体现了“建制度、保基本、扶贫弱”的政策效果。自2009年到2010年7月,西藏及四川、云南、青海四省(区)藏区所有134个藏区县作为重点扩大试点地区,提前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到2011年,新疆、宁夏实现了全覆盖。二是稳步提高民族地区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政府对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普遍性资金补助。中央财政对于民族八省区的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一直处于全国最高水平,在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中所占比例由制度建立之初的50%提高至将近70%,2013年为每人188元,有力地支持了民族八省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三是支持民族地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不仅在政策上倾斜,还给予了相当比例的经济支持,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增加民族地区农村卫生投入,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缩小地区差距,保障参合农民都能较公平地享受到新政策利益。强化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区、镇、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镇、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镇、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

  保基本、兜底线、筑牢民生安全网是政府的责任。目前,民族地区的这张社会保障安全网还不够完善,水平也较低。民族地区群众收入低,政府的任务重,要加大中央财政补助力度,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社会保障标准。要指导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恤金制度和遗属生活补助制度。要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筹推进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制度上解决“双轨制”和“待遇差”问题。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付费制度改革。要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防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民族地区各种自然灾害频繁,我国主要活跃地震带多数在民族地区,要在民族地区加快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步伐,让各族群众住上放心房,安全房。要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人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覆盖城乡的,符合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的人社服务经办场所。要加大对民族地区“金保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加快整合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人社信息资源库,将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加快实现社会保险“一卡通”。

  52 把民族地区作为全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

  民族地区是全国扶贫攻坚的硬骨头和主战场。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有11个在民族地区;片区内的680个县,有351个属于民族地区,其中155个属于主体功能区限制或禁止开发县。民族地区贫困的突出特点是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生存条件较差、解贫脱困难度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和工作力度,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

  “十一五”以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贫投入和工作力度,集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探索新机制、新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及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兴边富民行动规划。二是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中央财政投入民族八省区的扶贫资金从2006年的51.5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66亿元,八年累计投入758.4亿元,占全国总投入的40.6%。民族八省区2014年省级预算初步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达到75亿元,比2006年增加了7.7倍。三是产业化扶贫取得新突破。国务院扶贫办认定的364个国家扶贫龙头企业中,有107个在民族八省区,国家利用扶贫信贷资金对这些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通过这些企业带动贫困民族地区发展种养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旅游业,不断加快脱贫步伐。四是不断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以来,东部省市共向民族八省区贫困地区提供财政援助资金46.7亿元,动员社会力量捐助款物13.9亿元,实施合作项目1.6万个,实际投资663.7亿元。特别是2010年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后,国家组织中东部地区19个省市对口支援新疆。

  在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民族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下,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地区经济全面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群众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按贫困率算,全国贫困率平均8.5%,而民族地区贫困率平均17.1%,比全国高1倍。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民族地区农村还有2500多万贫困人口,如果按世界银行标准还要更多。我们规划到2020年大幅减少扶贫对象,民族地区要力争减少420万人以上。今后几年的任务还相当艰巨,要尽量往前赶。我们要有这样一个决心,把穷根斩断,不让贫穷代际相传。

  53 在民族地区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做好工作,思路是关键,机制是保障,对民族地区扶贫攻坚工作而言尤其如此。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贫困民族地区群众更期盼的是雪中送炭,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党和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规模地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扶贫工作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始终是重点扶持对象,相关工作思路和机制不断创新完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一2020年)》指出,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明确提出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调研,深刻指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核心是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并强调扶贫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在“三农”工作中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中之重,在扶贫工作中坚持改革创新,做到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内源扶贫。

  立足当前,着眼2020年,我们要瞄准特困地区、特困群体、特困家庭,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到家庭,力争用5到10年时间实现民族地区贫困家庭和困难群众稳定脱贫。要坚持输血和造血相结合,坚持民族和区域相统筹,重在培育自我发展能力,重在促进贫困区域内各民族共同发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等政策,深受各民族群众欢迎,要认真总结完善,并研究“十三五”期间出台更加管用的专项规划。要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自我发展的“造血”能力,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确保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保障扶贫对象能够接受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拥有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围绕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集中实施一批水电路信房、教科文卫保等民生工程,促进各族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地方病、传染病防治工作,支持民族地区医药事业发展,组织各地建立长期稳定的医疗帮扶关系,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引导和鼓励少数民族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对那些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的地区和重点生态保护地区,要逐步把群众迁出来,并且让他们“留得住、能致富”。有的问题涉及的群众人数较少,就几千人、几万人,地方要积极帮助解决,不要都等国家来帮。

  54 发挥“灶小火旺”优势,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兴边富民行动,在开始之初,是由国家民委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倡议发起的,旨在加快边境地区发展和促进边民富裕的一项边境建设工程。该行动坚持以“富民、兴边、强国、睦邻”为宗旨,把民族因素与边境因素相结合,把边境地区各族群众的迫切要求与现实可能相结合,重点解决边境地区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重点改善边境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指出,我们要进一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进一步增强边民当中国人的自豪感、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感以及建设边疆、保卫边疆、奉献边疆的责任感。

  提到边疆地区,人们大多会有“边远”和“贫困”的印象。的确,历史上的封建帝王大多只关心政治边防、军事边防,而很少关心边疆经济发展和边民生活改善,正所谓“春风不度玉门关”。新中国成立以来,边疆地区曾有两次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和工业建设,分别是“一五”时期、“三线建设”时期,这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1978年后,改革开放的春风也吹到了边疆。特别是1992年,中央决定实施沿边开放战略,边境口岸、边境贸易得到了很大发展。但由于历史、地理、自然等方面的原因,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基础弱、起点低、起步晚,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特别是边境一线长期处于战争第一线、国防第一线,国家投入少,历史欠账多,边民既守边又守穷的现象十分突出。

  1999年,中央作出了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境地区发展的部署。2000年,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全国兴边富民行动规划纲要(2001—2010)》,并指导各边疆省区编制规划。特别是经过国家“十一五”“十二五”两个专项规划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实施范围包括我国136个陆地边境县(旗、市、市辖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8个边境团场。2000—2014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兴边富民专项资金116亿元,年安排资金量从最初1500万元增加到2014年18.79亿元,持续吸引和带动了大量其他各类资金投向边境地区,建设实施了一大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教科文卫等项目,在推动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3年,边境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6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80元,相比2010年分别增加6108元、2749元。二是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2013年,陆地边境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9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37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26.5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了58%、58%、86%。三是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2013年,陆地边境县口岸数量达到121个,其中一类口岸69个,较2010年增加4个;边民互市点数量增加到421个,较2010年增长42%;边境地区进出口总额534.4亿美元,较2010年增长49%。四是社会事业取得明显进步。2013年,边境地区建有文化馆156个、图书馆156个,基本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目标,包括幼儿园在内的学校数量达到9916所、在校生346.7万人、专任教师25.57万人,较2010年进一步增加。广播电视除特殊地区外也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五是民族团结和边防持续巩固。2013年,边境地区共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4755个,“兴边富民示范村”1349个、“爱民固边模范村”1036个、“边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757个。

  虽然兴边富民行动的资金总量并不是很多,但对边境地区来说,它主要投向一些国家重点项目照顾不到的地方,重点用于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边境地区的基层干部形象地说:兴边富民项目虽然规模小、资金少,但灶小火旺,老百姓特别喜欢。可以说,兴边富民行动有效解决了边境地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诸多切身利益问题,得到了各族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被称为“民心工程”,成为“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目标的有效载体。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边境地区的贫困问题依然突出、公共设施亟待加强、经济基础依然薄弱、边境稳定面临多重挑战,加快边境地区的发展任重道远。

  我们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继续编制好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基础设施落后是边疆建设要突破的“瓶颈”。要面向边疆农村牧区,打通“毛细血管”,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的通水、通路、通电等建设,为兴边富民打好基础。要继续加快铁路、公路、民航、水运建设,形成对长期发展起支撑作用的区域性大动脉。要抓紧推动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建设国际大通道,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国家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着眼点是欧亚大舞台、世界大棋局,这对民族地区特别是边疆地区是个大利好。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边疆开放开发步伐,拓展支撑国家发展的新空间。

  55 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是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创举。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深受各民族群众欢迎,要认真总结完善,并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出台更加管用的专项规划。

  党和国家历来关心人口较少民族发展。20世纪80年代,党和国家老一辈领导人就提出过这一要求。90年代以来,有关部门对如何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在2001年修改施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对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国家“十五”计划明确提出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任务。2005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实施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十一五”规划对全国总人口在10万以下的22个民族聚居的640个行政村给予重点扶持,规划实施6年投入各项扶持资金45.22亿元,扶持项目15206个。640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有98%的村实现了规划确定的规定目标。自2006年起,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连续多年列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国务院工作要点,在历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强调要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2011年5月,国家“十二五”专项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提高了扶持标准,扩大了扶持范围,增加了6个总人口在10万以上、30万以下的民族,共计28个民族,受扶持的行政村由640个增加到2119个。2011—2014年,中央共安排专项资金51.75亿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等各类项目7000多个。到2013年年底,2119个村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179元,比2010年增长47%。一些人口较少民族,如京族、赫哲族、高山族、锡伯族、裕固族等的聚居村人均收入超过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小民族、大政策,传送的是一个大党的大情怀,树立的是一个大国的大形象,展示的是当代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大风采。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平等不仅包括政治、法律上的平等,也包括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的平等。28个人口较少民族只占全国总人口的千分之一,但是这28个民族却占到我国56个民族的50%。人口较少民族人口虽少,但关系着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关系党和国家的形象,关系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和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关心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2014年元旦前夕,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干部群众致信习近平总书记,报告了多年期盼的高黎贡山独龙江隧道即将贯通的消息。总书记回信勉励他们继续努力,祝愿他们早日过上好日子。2015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昆明亲切接见了7位贡山县干部群众代表,明确要求,“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这对于进一步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地区全面小康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关键在领导。要坚持“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整村推进”的工作方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根据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特点,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已经达标的要继续扶持,巩固提高,“扶上马、送一程”;还没有达标的,要加大力度,合力攻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既要讲大局讲感情,又要多拿“真金白银”;既要安排更多的项目,又要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既要帮助他们把经济搞上去,又要帮助他们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既要立足当前,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又要着眼长远,积极稳妥地谋划未来。

  56 规划先行,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

  少数民族事业,是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一项综合事业。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事关各族群众的福祉,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事关国家团结统一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继续编制并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

  自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标志着少数民族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针对少数民族事业的特殊性,以解决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为重点,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缩小发展差距、满足特殊需求入手,对“十二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部署,提出了目标、任务和政策保障措施,提出了缩小发展差距、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等5个方面的发展目标;从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入手,提出了促进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事业、繁荣民族文化、巩固民族团结、加强人才队伍、完善政策法规、扩大对外交流、构建服务体系等8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同时,《规划》使用专栏形式,提出了26项重点工程,涵盖了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繁荣少数民族文化、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民族工作对外交流、构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等8个方面。为保障《规划》的贯彻实施,《规划》提出了财政、投资产业、金融、生态补偿、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干部人才和对口支援等10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突出强调了要建立健全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

  两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事业的快速发展。发展的基础条件改善,公共服务向农村推进;政策措施得到加强,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民族地区民生不断改善,民族团结氛围更加浓厚,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但由于历史和自然地理等原因,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仍然存在着不少特殊的困难和问题。如基础设施薄弱,瓶颈制约突出;产业发展整体质量不强,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社会事业发展总体滞后,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少数民族文化发展面临特殊困难和问题;生态环境脆弱,保护与建设任务重。我们要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要求,深入总结少数民族事业两个五年规划实施的经验、存在的不足,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编制,编制好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为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注入新的强大正能量。

  57 对口支援要多做雪中送炭的实事,不搞面子工程

  国家组织经济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是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和帮扶,优化体制机制,并强调这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途径。

  对口支援工作始于改革开放初期,以后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1979年7月,中共中央批准了全国边防工作会议的报告,首次提出组织内地发达省、市实行对口支援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1991年12月,《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纪要》,进一步明确对口支援的十六字原则:“支援为主,互补互济,积极合作,共同繁荣。”1996年7月,国务院批转《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的报告》,确定东部15省市对口帮扶西部10省区。自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国家坚持推动对口支援不断向纵深发展,东部发达省市对口帮扶西部欠发达省区的机制不断完善,中央各部门对口帮扶贫困地区的力度不断加大。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新疆工作座谈会,又进一步完善了对口援藏、援疆办法,建立了援助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10年3月,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召开,启动了新疆历史上支援地域最广、所涉人口最多、资金投入最大、援助领域最全面的一次对口支援。在东部较发达的北京、广东、福建、山东、上海、辽宁和青岛、大连、深圳、宁波分别与民族地区中的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云南、青海、贵州结对帮扶基础上,2013年新增上海、苏州、杭州和广州对口帮扶贵州。另外,加大了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民族地区贫困县的力度。2012年,在新一轮定点扶贫调整工作中,新增77个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七省区(西藏除外)的重点县,帮扶单位总数达到167个。2010年8月和2013年8月,国家民委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国民委系统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民委系统对口支援新疆、西藏民族工作部门工作。2014年8月,对口支援西藏2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口援藏工作进行了部署。

  30多年来,对口支援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促进了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利用,使资源优势逐步转变为产业优势及经济优势。二是深化了各地之间的企业合作和交流,推动了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技术结构的调整,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三是交流培训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和干部,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素质。四是利用边境贸易的优势,加快了对口支援双方的对外开放步伐。五是推动了全国性和区域性各类市场的发育和形成。六是经济发达地区在对口支援中自身也得到发展。七是弘扬了扶贫济困精神,增强了各部门的责任感,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在新形势下,要完善对口支援机制,丰富内涵,创新形式,既要有效利用行政力量推动帮扶,继续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也要引入市场机制,在产业发展、项目投资等方面加强合作协作,形成互利互惠共赢的发展模式。无论是对西藏、新疆以及四省藏区的对口支援,还是各地开展的点对点对口帮扶,都要把改善民生放在首位,帮扶资金大部分用于民生、用于基层。民族地区缺少教师、医生、农技人员,各地各部门要在这方面给予支持,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要注重帮扶实效,提高针对性,多做雪中送炭、为百姓排忧解难的实事,不搞那些劳民伤财、贪大求洋的标志性“面子工程”。

  58 打破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的基础设施“瓶颈”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长期制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瓶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民族地区打破封闭状态,密切与内地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加快改变落后面貌具有重要意义。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明:基础设施建设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之一;明确要求把基础设施建设与扶贫开发、城镇化、生态保护结合起来,下更大功夫夯实发展的基础;重申国家在民族地区安排的农村公路、安全饮水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地州级配套资金。要切实落实到位,让这些政策真正在民族地区生根开花,造福各族人民。

  羊肠小道,人背马驮,是新中国成立前大多数民族地区交通运输状况的真实写照。当时,只有紧靠内地的部分民族地区有铁路、公路,而少数民族聚居的广大山区、牧区及边远地区则基本是空白。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把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上,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从1978年的76.66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3万多亿元,包括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电枢纽、城乡基础设施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在民族地区建成。2007年,交通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交通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大了对民族地区农村客运站点、农村公路改造、渡口改造、口岸公路、红色旅游公路及内河航运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腾飞。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金额大、运营成本高、市场容量小,民族地区单纯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完全依靠市场也难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制约作用日益突出。

  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要重点解决好路和水的问题。要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拓宽领域和范围,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要增加对民族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重大基础设施投入,支持民族地区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在民族地区搞基础设施建设,要始终把生态保护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发展与绿色互促双赢。

  59 打通“大通道”和“毛细血管”,使各族群众不再为山阻、为路困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当前民族地区交通建设要“抓两头”:一头要结合国家开放战略和区域规划,打通对内对外联系的“大通道”,实现通江达海出境;另一头要畅通与“大通道”联系的“静脉”“毛细血管”,形成交通网络。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族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南昆铁路、南疆铁路、渝怀铁路、精伊霍铁路、大丽铁路、奎北铁路、兰青复线等一批大型交通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南昆铁路沿线多是贫困的民族地区,成为云、贵、川等民族地区连接西南出海口的最佳捷径。南疆铁路被南疆各族人民称为“团结路、幸福路、致富路”。2006年,被称为“天路”的青藏铁路建成通车,实现了雪域高原的千年跨越。2013年,墨脱公路通车,结束了我国最后一个县不通公路的历史;广西和新疆在民族八省区当中率先建起了高铁。近年来,新疆的铁路通到了和田,内蒙古的铁路通到了额济纳,青藏铁路已经延伸到日喀则,贵广高铁、兰新高铁开通运营,通呼和浩特的高铁和兰渝铁路都在加紧建设。2005—2013年,民族地区公路总里程由53万公里增加到101万公里,铁路营业里程由1.79万公里增加到2.73万公里,分别增长91%和53%。“十二五”前三年,中西部铁路建设的投资占比达到63.8%,投产新线占比达到51.2%,2014年已上升到79%和87%。但由于自然条件、地理因素以及自身财力的限制,民族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状况仍然突出。

  在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全国铁路建设的重点要放在中西部和民族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要继续加大力度,抓紧规划几条重要铁路干线,而且干线支线要一起上,原先准备在“十三五”干的,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提前开工。同时,要规划建设一批重要公路干线,解决省际和边境的“断头路”问题,要使公路真正惠及各族群众,就要打通“最后一公里”。“十二五”末要实现民族地区行政村全部通公路。打通省际交通“大动脉”和城乡交通“毛细血管”,打通制约发展的最大障碍,使各族群众不再为山阻、为路困、为运难。这些做到了,特困民族地区就有了跨越式发展的平台,就会插上“腾飞的翅膀”。

  60 斩断民族地区缺水的“穷根”

  缺水是民族地区的一个“穷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解决水的问题,要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干几件大事;明确提出到2020年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十一五”以来,根据民族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中央合理确定水利发展布局和建设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全面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突出加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洪薄弱环节和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做好以改善生态、提高生态自我修复能力为主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十一五”以来,共安排中央投资1784.01亿元用于民族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其中安排枢纽水源工程中央投资332.09亿元,进一步加快了牛栏山—滇池补水工程、旁多水利枢纽、百色水利枢纽、绰勒水库等工程建设,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投资330.52亿元,用于解决8011.52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2007年竣工的宁夏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结束了当地灌区两千多年无坝引水的历史。民族地区已初步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防洪、灌溉、排涝、供水、发电等多功能的水利工程体系,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民族地区水利建设欠账较多,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安全饮水问题都比较突出。截至2012年,全国民族乡镇共有行政村11254个,未通自来水的村为3117个,占全国民族乡镇行政村的27.70%。截至2013年,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有2028.95万人。

  加强民族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彻底根治民族地区缺水问题,特别要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大型水库和骨干渠网。2014年至2015年开工广西西江大藤峡、新疆阿尔塔什、贵州夹岩水利枢纽和甘肃引洮供水二期;抓紧启动桂中治旱工程二期、叶尔羌河治理、滇中引水等工程。要在国家支持下,加上市场化的融资手段,把水利设施搞上去,这将为改善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关键作用。光有大型骨干水利工程,没有“毛细血管”,水还是到不了家门口,到不了田间地头,因此要支持地方搞好支渠、塘坝、小水库等水利设施。还要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这是民生大事。民族地区要把这项工作安排好,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61 推进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的一个着力点,也是一个新增长点,要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民族地区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改革开放等战略机遇,提高认识,精心部署,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在城镇规划编制、城镇体系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完善以及城镇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民族八省区平均城镇化水平从2005年年底的33.7%提高到2012年年底的43.1%,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民族地区规划意识增强,规划系统日趋完善、规划水平逐步提高,逐步形成了以中心城市带动周边地区、辐射中心县市的省、市、县三级城镇体系,构建各具特色的城镇网络体系。但是,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民族地区城镇化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少数民族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0%多,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20个百分点;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还面临着层次不高、规划滞后、产业不强、体制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

  当前,民族地区城镇化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镇化要重点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其中一个“1亿人”是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另外两个“1亿人”有不少也在中西部地区。解决这“三个1亿人”问题,会有力地带动民族地区的新型城镇化。民族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要与我国经济支撑带、重要交通干线的规划建设紧密结合,与推进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这样才有利于解决产业支撑和就业问题。特别要注意在铁路沿线规划建设新的小城镇,这既有利于城镇化的推进,也为生态移民、扶贫搬迁找到了落脚点,民族地区的重要交通干线都可以借鉴。要让这些交通干线成为带动民族地区城镇化的“腾飞之路”,成为各族群众脱贫致富的“希望之路”。要统筹民族地区城市、小城镇发展,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推进公用设施建设,提升服务功能,促进产业聚集和人口集中有机结合。

  62 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

  保护与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风情小镇,是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指出,要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建设。2009年,国家民委与财政部开始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重点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护特色民居、培育特色产业、传承民族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位一体”入手,加强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截至2014年,中央财政共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亿元,同时吸引、整合、带动了其他部门及社会多方面资金,初步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局面。目前,全国共开展实施试点项目700多个,首批命名了34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受益人口达数十万人,涉及40多个少数民族。在地域分布上覆盖了大多数民族地区,改善了村寨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保护和改造了村寨的少数民族特色民居,促进了民族地区特色产业特别是民族风情旅游的发展,繁荣和发展了民族传统文化,增进了各民族的大团结。

  在城镇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十三五”时期急需在现有村寨保护的基础上,将民族地区民族风情浓郁、民族特色鲜明的小城镇也纳入保护范围,将现在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提升为内涵更丰富、覆盖面更广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一是深入总结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二是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十三五”国家级专项规划,将此项工作上升到国家层面。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措施切实到位。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的工作机制建设。五是创新保护途径,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的渠道。

  63 民族地区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保护好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本钱

  民族地区处在大江大河的源头和气候的上游,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在民族地区搞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城镇化、产业发展,都要把生态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强调把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保护好,是关系中华民族整体和子孙后代福祉的最大公益工程,全社会人人有责,义不容辞。

  从环境保护到生态文明建设,我国对环境和生态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为民族地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指引着前进方向。20世纪80年代中初,我国就把环境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9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强调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进入21世纪以来,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党的十八大更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到“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的国家战略高度,针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自2000年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起,特别是自“十一五”以来,国家一直倡导和始终坚持生态治理与资源开发并举的战略方针,实施了以生态功能修复为主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防沙固沙等重大工程,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进行生态建设。民族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造林绿化面积快速增加,荒漠化土地得到有效遏制,湿地保护成效显著,生物多样性环境持续向好,退牧还草措施有力,人居环境更加美丽,多元包容的生态观念逐渐形成,局部生态环境得以改善,环境恶化速度相对减缓。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生态环境脆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仍然是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的突出瓶颈。据2013年环保部调查评估结果,目前民族地区生态系统整体质量仍然较低,优等级森林、灌丛、草地生态系统面积比例低下,生态系统退化趋势还比较突出,生态保护与建设中过分强调人工措施,生态系统人工化趋势加剧。

  保护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要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体制机制,把政策动力和内生潜力有机结合起来。在民族地区开发资源一定要注意惠及当地、保护生态,决不能一挖了之,决不能为一时发展而牺牲生态环境。要把眼光放长远些,坚持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严格执行节能减排考核“三管齐下”,做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保护好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本钱。要在民族地区继续实施重大生态保护工程,搞好三江源保护二期工程,深入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抓紧启动黄河中上游生态保护工程。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比较脆弱,不宜开发的地方坚决不能开发。

  64 率先在民族地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民族地区既是资源富集区又是生态脆弱区,面对这一特殊实际,该如何破解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这对突出矛盾?关键要牢固树立生态第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管好资源开发,搞好生态保护,建设生态文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率先在民族地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生态经济。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进行建设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做出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国家采取措施,对输出自然资源的民族自治地方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第六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为国家的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的,国家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国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根据开发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破坏者赔偿的原则,从国家、区域、产业三个层面,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支持等措施,对在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出贡献的民族自治地方,给予合理补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5〕10号)第十一条规定:“坚持开发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破坏者赔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补偿机制,对在建立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民族地区给予合理补偿,并切实解决当地农民增收和长远生计问题。在民族地区开发资源时,要充分考虑地方和群众的利益,在配套产业、社会服务业、劳动用工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近年来,我国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2008年,环保部把甘肃等地区确定为首批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的地区。2010年,财政部、林业局启动造林补贴试点工作,将大部分民族地区列入试点范围。2011年,发改委、财政部、林业局将青海、甘肃部分县列入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范围。从2011年起,在内蒙古、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省(区)主要草原牧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30多亿元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业发展、牧民增收。2013年,财政部拨付专项补助资金3亿元,用于在内蒙古、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7个省(区)启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安排1.1亿元,支持民族地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项目,并在湖北、四川、贵州、云南、宁夏5个省(区)各选取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试点。广西由受益地区对大瑶山水源林管护经费给予补偿,补助累计达到1387万元;西藏实行了环境保护考核制度;青海在三江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验区实行绿色绩效考核制度并取消地区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要求。但客观地看,我国民族地区生态补偿工作才刚刚起步,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离生态补偿目标差距很大,一些生态保护任务重的地区尤其是民族地区出现了贫困面增大的趋势,民族地区对生态环境的贡献没有得到合理体现。

  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族地区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着眼于建设生态文明,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补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环境空间。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同时,加快生态补偿立法工作。

  65 民族地区把优势发挥出来经济就活了

  支持民族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是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民族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在农牧业、矿产、能源、文化、旅游等方面,都有独特优势,各地都把优势发挥出来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就活了;强调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把每个地区的比较优势发挥出来。

  支持民族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特色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凡有条件在民族地区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支持在民族地区布局建设并优先审批核准。根据国家产业总体布局需要,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民族地区优先核准和支持建设了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新疆南疆钢铁、云南千万吨炼油基地、青海百万吨氯化钾、宁夏煤炭间接液化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涉及能源资源精深加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多个领域。二是组织开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民族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同时严把产业准入门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先后批准在广西桂东、宁夏银川—石嘴山等地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支持其创新承接发展模式,积极促进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出台《关于支持新疆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上述措施,既进一步优化了国家产业空间格局,也使民族地区资源、市场等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更让资源产地的各族群众更多分享到了经济发展的成果。三是实行差别化的土地政策。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时适度向民族地区倾斜,增加民族地区荒山、沙地、戈壁等未利用地建设用地指标。四是支持民族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牧产品集约化生产,建设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国务院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发展马铃薯、棉花、牛羊肉等特色农牧产品集约化生产。此外,还在金融、税收、财政等方面对民族地区实行政策优惠,扶持民族地区加快特色经济发展。在这些利好政策的推动下,这些年民族地区的特色经济发展很快,一些产品形成了广阔的市场,产业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民族地区产业层次低、附加值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

  继续支持民族地区做大做强特色经济,要把优势资源开发好、利用好。要进一步加大资源勘探力度,兴建一批新的矿产资源开发基地,抓紧研究建设一批国家能源基地,加快电力通道建设,保证民族地区电力能发出来、送出去。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民族地区无论是哪个产业,都要千方百计把产业链向下游延伸,向价值链的中高端发展。要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设施农业、高产稳产优质绿色农产品,让农民更多受益。同时要在精深加工、提高效益上狠下功夫,突出特色,创出品牌,创出精品,形成规模。要给予差别化支持,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向民族地区优先布局,进一步完善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使民族地区切实从中受益,提升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综合能力。

  66 提升民族地区产业层次

  产业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基石,产业结构的优化是经济结构的根本优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新常态下争取新优势的必由之路。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

  民族地区经济结构的形成和演变经历了长期的过程。1949年前,民族地区经济结构普遍是单一的农牧业经济为主,现代工业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从1965年开始,国家在中西部地区13个省区展开了大规模的“三线”建设,其中陕、渝、黔、川、滇、甘、青、宁等省市区是“三线”建设的重点地区。经过十余年的“三线”建设和重点投资,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工业的发展,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基础设施网络。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带动了民族地区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民族地区经济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2年,民族地区三次产业比值为13.6∶48.0∶38.4,与2005年相比,一产比重下降5个百分点,二产比重上升6个百分点。产业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矿产资源、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等一大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产业空间分布呈现向重点经济区、中心城镇、产业园区集中的良好态势,企业实力稳步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民族地区产业基础薄弱、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突出,产业发展层次低,产业关联度不高,辐射带动效应差;轻重工业失衡,工业经济整体效益偏低;分配结构与增长动力结构失衡明显;所有制结构不合理,成为制约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区域经济结构不合理,生产力布局、产业发展不平衡,地区差距大;城乡结构不合理,城乡、工农差距较大,城乡分割严重。

  要加快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提升民族品牌培育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凡是符合相关政策、规划等要求,有条件在民族地区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项目,优先在当地布局。支持民族地区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提升,围绕新型工业化基地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支持东部地区符合民族地区特点和生态环境要求的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和地区产业合作示范区。要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服务业是推动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也是增加就业的“容纳器”。在民族地区发展服务业,要结合民族地区风光秀美、山川险峻、民族文化多姿独特的优势,积极发展旅游业。依托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城镇化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商贸物流、金融、商务会展、中介服务等服务产业,加快社区商业服务、医疗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中介服务的网络网点建设,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的消费需求。要抓住机遇发展新业态,如互联网、物流、电子商务、动漫、现代传媒、创意产业,加快发展旅游商品加工业、民族文化演艺业、生态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民族风情游等。民族地区要抓住国家政策优惠的大好机遇,先行先试,力争在新一轮产业调整中勇立潮头,大有作为。

  67 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向民族地区优先布局

  对民族地区进行投资和项目支持,历来是中央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抓手,对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民族地区许多产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扶上马、送一程”。要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产业政策上不搞“一刀切”,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向民族地区优先布局。

  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中央财政加大对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累计安排民族地区各类转移支付资金5.3万亿元,年均增幅约25%,有力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在对8个民族省区、30个自治州实施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又将非民族省区、非民族自治州所辖的53个自治县纳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实现了对所有民族自治地方的全覆盖。此外,还在扶贫、教育、文化、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方面,加大了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累计安排民族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10998亿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72亿元,县级基层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97亿元。各种涉农、生态补偿补助资金近3000亿元。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中央财政投入11124亿元。中央基本建设投资6408.7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优势中小企业集聚发展资金72.9亿元。通过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给予部分贴息,累计安排贴息资金126.5亿元,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由国家民委和财政部共同管理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2006年的5.7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36.9亿元。这些资金投入,帮助民族地区建成了一批机场、公路、港口、水利枢纽等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投资和项目支持力度,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中央财政性投资要向民族地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倾斜。既要在教育、民族文化和新闻出版、扶贫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增加对民族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重大生态保护工程等投入,又要加快建设交通、水利、信息、能源、科技、环保、防灾减灾等项目,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民族地区建制村实现村村通公路、通邮政。继续大力推进无电地区电网建设,采用风电、光电等多种形式推动发展分布式能源,逐步实现电力供应全覆盖。国家有关部门的专项建设资金也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提高投资补助标准和资本金注入比例。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

  第二,在项目安排上要有所侧重。要围绕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研究提出一批带动力强、对长远发展起支撑作用的重大工程项目,增强民族地区发展后劲。要尽快启动一批见效快、暖人心的工程项目,优先安排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性项目。

  第三,要切实解决好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配套资金问题。国家在民族地区贫困县安排的农村公路、安全饮水、流域治理、林业重点工程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已明确取消民族地区县以下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的,要切实落实到位,让这些政策真正在民族地区生根开花,有效造福各族人民。

  第四,民族地区也要改善投资环境,增加民族地区吸引投资的能力。政府要放管结合,一方面放开搞活,一方面加强监管、搞好服务、改善投资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更好条件,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这样既有利于吸引国内外各类所有制企业到民族地区投资兴业,又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

  68 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引来金融“源头活水”

  金融服务业是现代经济的血脉。《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家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特点和需要,综合运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金融扶持力度。金融机构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在开发资源、发展多种经济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应当给予重点扶持。”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从多方面努力,大力发展民族地区金融服务业,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源头活水”。

  长期以来,民族地区金融服务不足,无法满足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需求,资金短缺目前已经成为民族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发展面临的最大“瓶颈”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金融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民族地区金融业发展滞后,主要表现在:金融组织体系不够健全,银行网点少,非银机构发展滞后;金融服务功能发挥不够,贷款标准高,手续繁琐,有惜贷现象,对民营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支持不够;金融市场发展滞后,上市公司数量少,融资功能差,资本市场交易品种较少;广大农村存在一定程度的贷款难现象。

  改善民族地区的金融服务,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体系,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增加服务网点,开展特色金融服务。在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增加服务网点时,要根据民族地区的地理环境和人文风俗,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金融服务。比如,通过马背银行、帐篷银行、流动服务车等方式,深入农牧民居住地,让少数民族同胞能够就近享受金融服务。也可以采用集中服务点的方式,让农牧民在做好生产生活安排的前提下,按照事先预约的时间到附近的营业点或助农取款服务点去集中办理金融业务。

  第二,要构建多元化的金融体系,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民族地区金融服务不足,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银行、村镇银行,特别要扩大支持民族群众发展种养业的小额信贷,通过提供差异化的特色服务,弥补现有银行体系不足,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实现民间资本的优化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通常说的“新三板”已经推向全国,要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利用这个市场融资。

  第三,要加强民族地区资本市场建设。要加快培育各类投资主体,积极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加快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投资格局。要重视金融人才的培养,建设一支掌握现代金融理论和金融技术的高层次人才队伍。要积极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融资。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境内外证券、期货、金融投资等中介服务机构来民族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要逐步建立完善的民族地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处置机制,建立覆盖各类金融市场、机构、产品、工具和交易结算行为的风险监测监控平台。完善风险管理措施,及时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金融市场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健全稳定市场预期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从严查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民族地区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此外,要继续发挥好政策性金融作用,加大银行、证券、保险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

  69 支持民族地区小微企业发展,掀起一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

  小微企业量大面广,是发展创新的生力军,是市场繁荣的基础,也是就业的主渠道。我国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经成为经济增长、市场繁荣和扩大就业的重要基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小微企业的发展,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在民族地区的小微企业中,有不少属于民贸民品企业。1991年,国家对民族贸易“三项照顾”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出台了技改贷款财政贴息、减免税收、流动资金贷款优惠利率等民贸政策,概括为“优惠利率、财政贴息、税收减免”,成为“新民贸政策”。这些政策一直延续到现在,并且扶持力度不断加大。2007年,中央财政开始设立“民族特需商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长期以来反映强烈的、部分定点生产企业因规模太小不能获得银行贷款而享受不到民贸政策的问题。2008年起,国家民委每年安排一定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民族药、民族毯、边销茶、民族乐器、民族体育用品、民族工艺品等6个项目的保护工作。民族地区发展小微企业,有优势,有条件。一个有民族特色的元素,就可能带动一大批小微企业发展。例如,青海省海东市少数民族群众把拉面馆开遍了全国。还有唐卡、藏毯、织锦、蜡染、雕刻等传统民族手工艺品,以及清真食品、民族服饰等,都带动了一大批小微企业发展和民族群众就业。近年来,各民族的歌舞、演艺业逐渐风行,涌现了一批有影响、有市场的演艺团体。

  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小微企业的发展,一是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对民族地区兴办的小微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努力缓解融资困难,加快技术改造,提高装备水平,提升创新能力,加强服务和管理。二是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清理不必要的证照和资质、资格审批,为小微企业降门槛、除障碍。三是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四是要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支持,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微企业纳入支持范围。五是要加大服务小微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方便企业获得政策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供更有效服务。六是要引导民族地区大学毕业生和青年转变就业观念,兴办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要把各族群众的创造潜力、创业就业热情激发出来,掀起一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使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形成强大、持续的内生动力。

  70 在民族地区打造对内对外开放的“新热土”

  我国西部和边疆绝大多数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边疆开放开发步伐,拓展支撑国家发展的新空间。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提升沿边开放”为标志,我国开始了第二轮沿边开放。党的十八大提出扩大沿边内陆开放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扩大沿边内陆开放进行了深入部署。近年来,沿边各省区逐步明晰了对外开放的思路和市场定位,完成了由单一的边境贸易向发展区域合作的转变。实现了贸易、经济合作与投资相结合,“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内蒙古确定了“东联、北开、西出”的开放思路;新疆坚持“东联西出、西来东去”的方针,欲把新疆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向西出口加工的基地和商品集散地、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云南则是面向东盟、南亚,定位于连接中国及东南亚和南亚三大区域、三大市场的“大通道、桥梁和枢纽”。区域市场在沿边省区开放型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作用越来越明显。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已经到了一个新阶段,沿海地区开放,广大内陆地区也要全面开放;既要向东开放,还要强调向西开放,形成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一要抓住重大战略机遇。我国正在规划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等,一些民族地区处于桥头堡的重要位置。要把这些对外开放的“带路廊桥”,与正在规划的几个经济支撑带相连接,共同构成我国下一步开放发展的“新棋局”。民族地区要抓住这个历史机遇,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打造对内对外开放的“新热土”。二要敢闯敢试。现在,国家已经在沿边和内陆地区规划建设了一批改革开放试验区。如满洲里、二连浩特、东兴、瑞丽等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等。要推动这些试验区、开放区提高开放水平,具备条件的保税区,可以推广复制上海自贸区的做法和政策。三要把既有的平台利用好。现在民族地区都有一些对外合作的平台,如广西的中国—东盟博览会、新疆的中国—亚欧博览会、宁夏的中阿论坛等,要突出特色,更好发挥作用。四要把“向内看”和“向外看”结合起来。向东部地区开放,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市场机制与沿海地区连接起来,吸引资金和技术,承接产业转移,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使民族地区、西部地区成为在亚洲连接东西的重要腹地,成为最有活力、最有后发优势的地区。

  71 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要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

  改革是发展的不竭动力,是增强民族地区内生动力的重要源泉之一。从实践看,哪个领域改革搞得好,哪个领域发展得就快。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推动发展的巨大能量,要通过改革把这些能量释放出来,形成改革的红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最终还是要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

  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改革的历史。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在民族地区开展社会改革,引导各民族共同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以后,民族地区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各民族群众亲身感受到改革为整个国家和本民族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对更多、更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充满期待。

  推进改革首先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领导干部要带头。要增强市场意识,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民族地区与全国一样,都要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通过简政放权为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探索负面清单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能源勘探开发、服务业及教育、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要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清费立税的改革,民族地区可以先行先试。政府要放管结合,一方面放开搞活,一方面加强监管、搞好服务、改善投资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更好的条件。

  72 中东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我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西部和边疆地区,与此同时,中东部地区还有3个自治州、36个自治县和约500个民族乡。加快中东部民族地区发展,是全国民族工作整体布局中的重要环节,是中东部省市民族工作的重大任务,是中东部省市实现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中东部省市要对区域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予以政策倾斜,在全国民族地区中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多年来,中东部省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加强区域内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比如,湖北省创造并实施了“616”对口支援工程,依靠本省自身资源,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加速形成内生机制,不断强化“造血”功能,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比如,江西省提出利用两年时间,集中投入1亿元,全力支持8个民族乡加快发展,使其达到或超过全省的平均水平。比如,2013年,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提出5年统筹安排资金6720亿元支持这些区域振兴发展,并明确了达标时间表。比如,河北省开创了支持民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场办公模式,集中解决了制约自治县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中东部省市加快区域内民族地区发展,首先,要明确目标,即在全国民族地区中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其次,要突出重点。当前要集中力量办成一批打基础、管根本、利长远的大事,在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做强优势产业、统筹城乡发展上做大文章。第三,要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通过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建立联系点制度等方式,协调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注重规划引领,在制定本省市“十三五”规划时,在各项政策上要对民族地区加以倾斜和考虑。激发内生动力,支持民族地区加快改革步伐、增强发展动力,在财政、金融、税收、商贸等方面给予更加灵活的政策,鼓励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社会联动,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社会组织发挥优势,帮助民族地区开展项目规划、科技培训、技术指导,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产品科技含量。用好市场手段,帮助民族地区搭建市场平台、搞好招商引资,积极推进“走出去、请进来”,引导资金、物资、技术等加速向民族地区流动。最后,要加大投入力度。中东部民族地区,既有自治州,也有自治县和民族乡。不但省里要重视,地县两级党委、政府同样要重视;不仅省里要投入,地县两级也要根据情况适当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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