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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发展民族教育事业采取的特殊政策

  • 时间:2007-10-18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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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民族教育,就其范围来说,是指对汉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成员所实施的教育。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发展民族教育,对于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采取了许多特殊政策和措施支持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1)国家重视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2)设立民族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和召开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以加强对民族教育事业的领导和支持。(3)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4)重视民族语文教学、 双语教学和发扬少数民族优良历史文化传统。(5)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6)加强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建设。(7)在经费上给予特殊照顾。(8)举办民族学院和民族班。(9)举办寄宿制民族中小学校。(10)实行定向招生。(11)在招生中对少数民族学生给予特殊照顾。(12) 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生活给予适当照顾。(13)积极开展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和协作。(14)全国支援西藏教育事业。
    (来源:国家民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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