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6年度省级部门决算的通知》(粤财库〔2017〕34号)的要求,现将我委及下属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