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45 号)、《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5年度省级部门决算的通知》(粤财库〔2016〕87 号)的要求,现将我委及下属预算单位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公告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第二部分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第三部分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协调处理民族关
系中的重大事宜。
(三)协助拟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
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和措施,协助承办有关事务。
(四)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
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五)推动宗教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
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六)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
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七)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联谊活动。
(八)指导市、县民族和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教育、使
用和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宗教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省民族宗教委本部内设机构6 个,分别是:办公(人事)室(与监察室、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加挂政策法规处牌子),民族工作一处、民族工作二处、宗教工作一处、宗教工作二处、宗教工作三处。
(二)纳入省民族宗教委系统2015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省民族宗教委委机关本级和省民族宗教研究院等共7 个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 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 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 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 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 表)
第三部分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我委2015 年度收入总计7,198.98 万元,支出总计6,018.53 万元;2014 年度收入总计4,596.48 万元,支出总计4,168.22 万元。与2014 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602.5 万元,增长56.62%;支出增加1,850.31 万元,增长44.39%。收入支出同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15 年度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增加支出运动会参赛经费及奖励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表说明
2015 年度,省民族宗教委系统收入决算7,198.98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7.12 万元,占88.72%;其他收入811.86万元,占11.28%。
三、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5 年度,省民族宗教委系统支出决算6,018.5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3.06 万元,占44.58 %;项目支出3,335.46 万元,占55.42%。因我委老干部尤其是高级别老干部较多,人员经费支出较大。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省民族宗教委系统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6,387.1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743.56 万元,相比年初预算增加了2,643.56万元,增长了41.39%。收入支出对比年初预算数有较大幅度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15 年度组织我省运动员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增加支出运动会参赛经费及奖励经费等。在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我省获得一等奖(金牌)10个、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奖牌总数56 个,在34 个代表团中排名第6,并荣获体育和表演项目道德风尚奖,集中展示了我省少数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成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5 年度, 省民族宗教委系统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442.7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582.17 万元,占47.44%;项目支出为2,860.62 万元,占52.56%。2015 年度,省民族宗教委系统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442.7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89.65 万元,占75.14%;科学技术支出(类)704.65 万元,占12.9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5.35 万元,占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1.92 万元,占8.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109.81万元,占2.02%;农林水支出(类)59 万元,占1.08%;其他支出(类)12.41 万元,占0.2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5 年度,省民族宗教委系统基本支出2,582.1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9.9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2.22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说
2015 年我委系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73.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2 万元,占3.28%。本年度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9 个,共27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赴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访问、国际民族宗教事务交流合作、参加国际组织培训和业务考察的住宿费、交通费、差旅补助等。对比年初预算数21.6 万元,下降了88.8%;对比上年度决算数7.63万元,下降了68.28%。2015 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大幅降低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支出,二是部分团组因工作安排推迟到2016 年执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79 万元,占78.41%。
2015 年,全委系统无更新购置车辆。全委实有编制车辆为17 辆,平均每辆车的运行维护费为3.40 万元。对比年初预算数86.6 万元,下降了33.27%;对比上年度决算数91.4 万元,下降了36.77%。主要用于开展业务过程中出差、参加会议、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等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包括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 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降低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年中委机关本级进行了公车改革,运行维护费也同比降低。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49 万元,占18.31%。对比年初预算数55.1 万元,下降了75.52%;对比上年度决算数36.66 万元,下降了63.20%。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国际性宗教组织、港澳台地区和国内宗教人士,以及接待外地民族宗教部门来委商谈业务等。同比大幅度降低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2015 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59 个,来宾1049人次(含外事接待)。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度我委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92 万元,比2014年度155.20 万元减少29.28 万元,减少18.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4 年度因为工作需要,印刷费支出较多。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度我委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6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6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4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43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84%;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6.9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76%。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本委系统车辆1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 辆。无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委负责的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列入省政府2015 年度“十件民生实事”教育类中,该项目将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加快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奔康。2015 年绩效评价结果尚未公布。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省级财政安排的当年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是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指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展览展示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我委系统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指我委系统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委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