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3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我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部,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对省民族宗教委2019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委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审计指出我委2019年度未实行单车核算,涉及公务用车3台,不利于公务车费用管理控制。今后我委将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第二十条“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费用管理规范透明。我委已制订印发《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对于公务用车的保障对象、保障用途、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报销流程等都进行了明确,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燃费等均可通过报销资料附件查询到对应的车辆。我委已在财务账建立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制度,自2020年起所有公车费用均可实现单车核算。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