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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族宗教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时间:2023-01-31 11:11
  • 资料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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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委党组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出席庆祝香港回归25周年活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结合起来,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广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委党组书记、主任张科同志带头到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为主体班和全省市县民族宗教干部作专题辅导,带头向《跨越》杂志供稿,带头讲专题党课。委党组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支部学习和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月印发支部学习通知单,集中组织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交流。党员干部坚持集中学习和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自学相结合,确保学习全覆盖。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等各类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指导宗教院校思政课老师采取“送课到校”的形式,深入各宗教院校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张科同志在深入连南瑶族自治县涡水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太平村及有关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时积极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其他领导同志利用出差、调研等时机积极开展宣传宣讲,及时准确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部署送到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身边。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委务会议集中学习和专家辅导报告等方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推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落实《广东省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的力度。委党组会议、委务会议多次专题听取法治工作相关情况报告,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将普法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有效。

  (三)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委党组书记、主任张科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专题听取我委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多次听取有关处室关于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亲自协调推动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多次率队赴各地开展依法行政调研和行政执法检查,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大力提升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水平。配强政策法规处工作力量,保障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政务服务效能大力提升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有效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委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做好贯彻落实,继续推动民族宗教领域省级权责事项的“放管服”工作。梳理清查非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证明事项,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研究确定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2022年度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调查评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细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增强事项办理精准性。保质保量做好电子证照数据签发、汇聚,做好“应签尽签,应汇尽汇”。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能力。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实施的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中央层面设定的涉宗教方面事项共17项,除3项不属于我委事权,其余14项我委全部认领。根据新出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及时梳理调整我委权责清单。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相关许可事项(1个主项,4个子项)和行政处罚事项1项,共计500多个要素填报广东省政务服务系统,为我省全面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提供保障。

  2.周密部署落实新出台规章。2022年,为贯彻落实好新出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我委多措并举,有针对性施策,确保两部规章沉稳落地。一是贯彻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我委提请建立协调机制,对全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工作作出部署。成立委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制定《省民族宗教委互联网违法和不良宗教信息举报受理制度》,规范我委受理和处置互联网违法和不良宗教信息的工作程序;制定《广东省民族宗教委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的行政监管效能。线上线下联动提升常态化培训质效,专门打造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线上培训系统,列出学习目录、拍摄制作课件、设计制作学习短视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方便申请人学习测试。全流程网办提升许可效能,2022年共批准该事项许可329件,审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加强监督检查一体推进,防范互联网重大舆情风险。强化联合执法,有效处置一批违法活动。二是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牵头草拟《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抓好学习贯彻。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专项调研检查,撰写调研检查报告。依托“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系统”开发设计了“广东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自查表”,组织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填报;开发了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模块,实现线上填报。开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电子捐赠票据管理系统,统一制作了《广东省宗教活动场所捐赠票据》并建立了相关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可通过“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系统”为捐赠者开具电子捐赠票据(有需要时可打印纸质票据),实现票据登记、使用、核销等全流程监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良法善治氛围更加浓厚

  1.全面开展我省民族政策法规评估调研和调整工作。召开全省民族系统民族政策法规评估调研座谈会,全面收集全省民族政策法规,撰写《关于开展我省民族政策法规评估调整工作情况的报告》,梳理分析了我省民族政策法规的情况,提出评估工作建议。大力推动完善《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扎实开展调研、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以及征求意见等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于11月30日审议通过对部分条款的修改。经评估论证和征求意见,发文废止3份政策文件。

  2.开展两个条例专项检查工作。制订《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通过书面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了解各地贯彻实施两个条例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撰写关于《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施行情况的报告,全面系统总结两个条例施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为今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两个条例奠定基础。

  (三)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依法决策意识更加巩固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委门户网站公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增加决策透明度。印发《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办法》对应当履行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都在附件中提供了参考模板,有助于我委领导干部对《办法》的理解和掌握,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性。

  2.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落实《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聘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审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日常政策法规咨询、行政执法指导等作用。推动各地级以上市民族宗教部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各地在依法行政和宗教执法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文明

  1.持续规范执法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用好《广东省宗教事务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流程及文书要求,指导各地统一执法程序,规范开展宗教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委机关所有执法人员执法证统一更换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三是注重“以案说法”,精选民族宗教领域35个案例,编印《广东民族宗教依法行政案例选编》。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合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制定了我委2022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及时将执法数据录入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委托政府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所有评查案卷格式规范、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及时办结。对于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性案件进行专题研讨、评判,制定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办案指引。经过连续多年的评查工作,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完备性持续提升。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行使更加公开透明

  1.认真办理省人大和省政协建议提案工作。顺利办结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代表建议4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2件;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5件,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4件,已全部按要求办理回复。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重要决策、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对重要文件和政策法规进行解读。优化委门户网站栏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效果持续提升。全年在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361篇,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83篇。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群众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

    1.落实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委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处理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指导各地及时发现、报告和依法处置风险隐患,牢牢掌握工作主导权。落实重大节日、敏感节点的值班备勤,做好全省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防范工作。

   2.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完善接访、办理、办结等环节,确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电话等反映渠道畅通有效,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妥善处置。对上访信访件,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1.加强谋划部署。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对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于年初制定我委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学法用法年度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普法宣传继续推进。一是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8月份在全省宗教工作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积极推动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制定方案、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开展一系列普法活动。“学习月”活动期间,各地通过举办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学习培训班,送法下基层、进社区,线上答题与线下集中宣讲等活动,进一步夯实宗教工作法治化基础。二是积极做好委机关的普法学习工作。按照学法用法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委机关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委处级以下公务员参加2022年度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三是重点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学习宣传工作。编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宣传资料并下发给各地市。开展专题培训,选派领导干部参加中央统战部视频培训,举办全省市、县民族宗教工作负责人培训班、召开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加强对基层统战、宗教工作部门的依法行政业务培训指导。各地级以上市统战、民宗部门及时召开专题学习会、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举办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等,组织基层统战、宗教工作干部深入学习新出台的两个规章。编写《学习宣传手册》,成立新规章学习宣传讲师团,统一制作课件,规范宣传解读,加强向宗教界人士和有关社会人士政策宣讲,派员赴各地各单位宣讲近40场。

  三、存在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省民族宗教领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深化,干部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委将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委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二是大力健全民族宗教法规制度体系。持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立改废”工作。修订完善《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研究完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等宗教工作领域相关制度。三是切实规范民族宗教普法和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继续落实《广东省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制定委机关2023年度学法用法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在全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指导各地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修订编印《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选编》及《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选编》,制作若干普法宣传短视频。结合本省实际,做好相关新出台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制定2023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明确年度行政检查事项和任务。依法处置民族领域矛盾纠纷和案事件,依法整治宗教领域乱象,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用好“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健全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推进重点信访件的办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五是继续推动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继续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放管结合,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新出台法规规章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减证便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中介服务事项管理等工作,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六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制度。加强机关法治机构建设,保障落实法治建设的人员和经费。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加快继续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系统,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借脑借力,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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