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4月13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3号),财政部下达我省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以下简称“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6万元。根据《广东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财农〔2021〕11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我委拟定了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现将该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民族宗教委(民族工作一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1日至28日(共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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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