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01号),财政部提前下达了我省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以下简称“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指标,安排我省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163万元。根据《广东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财农〔2021〕119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因素法进行测算分配资金,现将该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民族宗教委(民族工作一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30日(共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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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2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22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说明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