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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20-08-07 09:33
  • 资料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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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为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宗教基础理论和广东民族、宗教的历史及现状等研究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民族、宗教问题和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广东民族、宗教的古籍、资料收集、整理、修复和编撰出版工作;开展广东民族、宗教的文物研究工作;开展国内外民族、宗教学术交流和合作;参与有关院校民族、宗教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指导、联系省民族研究学会、省宗教研究学会和广东瑶学研究会工作;承担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称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

  (二)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4日9:00—8月28日17:00。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报名系统会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9月2日至4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不如期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2020年应届毕业生包括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具备应届生身份的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内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主要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面试。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评委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其他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确定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考生报考时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社保凭证、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1321270、83362037

  监督投诉电话:020-83377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