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家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提案》(第20201018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清远市政府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18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多次强调,关键是尽快抓落实,推动《意见》尽快落地生根,发挥政策效应。省委常委黄宁生、叶贞琴同志亲自协调有关重点工作,多次指示省民族宗教委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2019年7月2日,叶贞琴同志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现场会精神和《意见》,讨论《贯彻落实〈意见〉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形成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推动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现场会精神暨研究分工方案会议纪要》(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9〕129号)。会后,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民族宗教委印发了《分工方案》,将《意见》中的各项任务分解到29个牵头单位,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同时,省民族宗教委还牵头建立了加快我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联络机制,各有关部门确定了分管负责同志、工作机构和具体联络员。去年现场会以来,张硕辅、黄宁生、叶贞琴、张虎等省领导同志先后到民族地区考察调研,并协调有关重点工作。今年,省委、省政府又专门将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工作列入“1+1+9”工作部署专项督查计划。
经请示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同意,2020年5月26日上午,由省委常委叶贞琴同志召集,省政府副秘书长郑伟仪主持,在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召开了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分析省委、省政府《意见》印发实施一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的要求对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双胜利”。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等16个省直部门负责同志(贯彻《意见》任务分工单位),韶关、河源、惠州、肇庆、清远市负责同志,广州市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花都区,深圳市盐田区,东莞市长安镇、塘厦镇负责同志(对口帮扶责任单位),3个自治县和7个民族乡主要负责同志,碧桂园、恒大、敏捷、万科、珠江投资、佳兆业、星河湾、平安保险、农行广东分行等9家大型企业负责人(拟定向扶贫捐助单位),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叶贞琴常委在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切实将《意见》政策红利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转化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成果。民族地区及其所在地级市、省直部门、珠三角有关市、定点帮扶单位要切实负起各自的责任,尽快抓落实,突出工作重点,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意见》规定的政策尽快落地生根,发挥政策效应。会议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凝聚共识,增强了使命意识。与会同志认为,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乳源现场会召开和《意见》出台近一年这样一个时间节点召开的这次会议,既总结了工作成绩,也找出了存在问题与工作差距,有利于各方更加深入地统一思想认识,围绕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增强贯彻落实的针对性。与会省直部门负责同志表示,要对照《意见》分工责任,及时回应民族地区所反映的问题,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逐个项目为带动,从政策、人力、财力上进一步向民族地区倾斜,切实将《意见》要求落细落实。与会民族地区负责同志表示,要进一步吃透《意见》精神,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抢抓机遇,主动与省、市及有关方面对接沟通,争取各方支持,克服各种困难,奋发有为尽最大努力交出决战决胜和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答卷。二是交流沟通,增强了主动意识。在会议发言中,省直部门与民族地区市、县,对口帮扶区镇与受援县乡,围绕如何推动《意见》明确的政策进一步落地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其中,民族地区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过程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会议期间,有的还就具体事项进行了双方或多方的对接沟通。这些都为下一步各方密切联系搞好对接、形成更强的工作合力奠定了基础。会议一结束,省民族宗教委李秀英同志于5月27-28日带队到阳山县秤架瑶族乡、连州市瑶安瑶族乡和三水瑶族乡开展专题调研,与当地县(市)、民族乡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传达此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三是及时对接,增强了时效意识。按照《意见》关于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设立定向支持民族地区的捐赠资金类别,筹集资金用于民族地区扶贫济困事业的要求,会议结束当天(5月26日)下午,省民族宗教委李秀英和省扶贫办梁健同志就主持召开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企业座谈会,组织参会的9家大型企业与3个自治县、7个民族乡进行帮扶对接。有的县、乡在座谈会上就与企业达成了对接意向。会后,自治县、民族乡认真提出扶贫项目,经省民族宗教委汇总把关后、由省扶贫办转交企业选择,6月18日前企业明确捐赠的县、乡和捐资数额,6月22日前达成所有对接文本。
一、关于由省直部门牵头,组织和指导民族地区做好《意见》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使相关项目能够及时进入省支持的数据项目库,及时得到省级财政支持的建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表示,将组织和指导民族地区做好相关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培训,使相关工作项目能够及时进入省项目库,获得省级相关资金支持,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关于在省级层面协调处理好责权分离情况的建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表示,将落实好相关职责分工,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将积极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支持政策,并在现行专项资金中予以统筹保障。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部署,省财政厅积极完善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省以下财政体制,通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力保障,3个自治县可统筹使用新增安排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2020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国梁,020-83367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