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民族地区的实际,财政部提前下达了我省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安排我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900万元。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4〕110号)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民族宗教委(民族工作一处)反映。
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共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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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表
2.2020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说明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1
2020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行政区划 | 安排金额 | 备 注 |
合计 | 2900 | |
一、韶关市 | 610 | |
乳源瑶族自治县 | 400 | 400万元专项用于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项目。 |
武江区 | 60 | |
乐昌市 | 40 | |
翁源县 | 110 | |
二、河源市 | 100 | |
龙川县 | 100 | |
三、梅州市 | 300 | |
丰顺县 | 300 | 300万元专项用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 |
四、惠州市 | 300 | |
惠东县 | 300 | 300万元专项用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 |
五、湛江市 | 90 | |
廉江市 | 90 | |
六、茂名市 | 300 | |
信宜市 | 280 | |
化州市 | 20 | |
七、清远市 | 1100 | |
连南瑶族自治县 | 300 |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300 | |
英德市 | 100 | |
阳山县 | 400 | 400万元专项用于秤架瑶族乡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 |
八、潮州市 | 100 | |
潮安区 | 100 |
附件2
2020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说明
财政部提前下达了我省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安排我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900万元。结合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我委拟定了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金拨付总量
中央财政安排我省2020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900万元。
二、资金用途和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13号),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座谈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精神,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具体安排
考虑到2020年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亿元已全部安排给3个自治县和7个民族乡,建议在分配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时,散居少数民族聚居村与民族地区的分配比例约为1:1。为集中财力办大事,避免资金分散使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本次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投向有关地方亟需的重大民生项目,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解决群众特殊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资金具体分配额度根据有关地方的项目资金需求综合考虑确定。
(一)自治县和民族乡1400万元。
1.乳源瑶族自治县400万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乳源瑶族自治县近年来一直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将生活在交通不便的大山深处群众搬迁到县城周边,方便群众就业、就学、就医,促进群众增收致富,深受群众欢迎,成效明显。为支持乳源瑶族自治县继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助力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建议第一批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乳源瑶族自治县400万元。
2.连南瑶族自治县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600万元。为支持连南瑶族自治县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议第一批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连南瑶族自治县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各300万元。
3.阳山县秤架瑶族乡400万元。阳山县秤架瑶族乡总面积587.7平方公里,是全省面积最大的乡镇,辖10个行政村,总人口17479人,人口数量在全省7个民族乡中位列第二。全乡现有2个省定贫困村,我委的精准扶贫对口帮扶村──秤架村位于该乡,已列入“十三五”时期广东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目录。由于该乡境内多是石灰岩山岭,耕地和平地少,群众增收致富渠道有限,难度大。为加快秤架瑶族乡特色村寨建设,发展乡村旅游业,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议第一批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秤架瑶族乡400万元。
(二)散居少数民族聚居村1500万元。
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改善少数民族聚居村生产生活条件, 解决群众特殊困难和问题。根据有关地方的项目资金需求,建议具体额度分别为:韶关市210万元(武江区60万元,乐昌市40万元,翁源县110万元);河源市100万元(龙川县100万元);梅州市300万元(丰顺县300万元);惠州市300万元(惠东县300万元);湛江市90万元(廉江市90万元);茂名市300万元(信宜市280万元,化州市20万元);清远市100万元(英德市100万元);潮州市100万元(潮安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