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民族地区的实际,中央财政安排我省2019年度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8万元。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4〕110号)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民族宗教委(民族工作一处)反映。
公示时间: 2019年5月21日至5月29日(共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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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