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是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省民族宗教委主管业务,由有志于宗教文化交流事业的人士和单位自愿参加的非营利社会团体。根据工作需要,协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员。现将招聘的相关内容告示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职位要求
1.应聘人员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中文、计算机、档案相关专业。文字功底好,表达能力强,熟练使用电子化办公设备,有一定公关、协调能力,对宗教工作有一定了解者优先。
2.计算机专业能够处理网络及计算机故障,熟悉网站的维护和编辑,能够进行内部局域网络维护。
三、福利待遇
参照我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有关标准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邮寄报名请提交《报名表》、3张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网络报名请上传《报名表》、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电子版及以上证件的扫描件。
(三)联络方式:
1.邮寄地址:广州市米市路58号9楼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党办(人事)室,邮政编码:510180。
2.电子邮箱:415289841@qq.com。
3.联系电话:020-83377904、83362037
五、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于
六、考试
1.以面试为主,笔试和实际操作为辅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面试合格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本启事由广东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