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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17-03-3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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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继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促进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概述
    2016年,我委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与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任务相结合,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和决策公开透明,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委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明确由委分管领导统筹、办公室归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不断完善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操作规范,推动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狠抓督查落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等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推动各部门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健全网站信息化管理体系,严格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建立信息协调和联动机制,做好互动回应,充分发挥网站信息的舆情引导作用。
  (三)加强保密审查,严防失密泄密。为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明确了责任,防范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加大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及时、全面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按照《条例》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在我委及政府网站上及时发布了《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我委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发布了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
  4.积极评选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将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信息主动公开,确保把工作在第一线、在基层和群众中有威信有影响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上来。把评选的过程作为宣传民族宗教政策的过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5.及时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资助学生名单》等。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82条,被上级部门采用和领导批示180条次。其中国家民委采用58条次,省委采用3条次,省政府采用1条次,中央领导批示1次,省领导批示4次。网上办事事项23大项,办理群众申请33宗,网上办结率100%,及时公开群众办事信息,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将政务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方便群众办事,成为公众了解我省民族宗教信息、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重要平台。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及时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信息。2016年我委不断加强《广东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的编发工作,向上级部门报送104期,通过编发《广东民族宗教工作信息》,使领导及时了解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同时及时反映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新经验、新举措,帮助各级民族宗教部门开阔视野,开拓思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交流合作,积极宣传我省民族宗教工作,2016年中央和省主流媒体以及各类门户网站刊登和转载我委主导的各类宣传报道220多条,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和实时工作动态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我委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出行政诉讼。
  六、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为此,2017年,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
    (一)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力。
2017年我委将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多方位提升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加大工作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委将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深入推进重点信息领域的信息公开,努力建成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重要信息平台。
    1.发挥好我委网站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等主要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政务新闻、民族宗教动态、办事指南等信息栏目,并不断丰富栏目内容,发挥平台优势,深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深入浅出解读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落实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决算信息以及“三公”经费信息。
  (三)完善制度,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
  (四)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2016年底我委已经开通微信公众账号,2017年将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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