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259号)精神,结合《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65号)要求,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二)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原文件在委网站上发布的,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原文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提请省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机构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一)研究制定“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目录。(办公室)
(二)推进涉及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向社会公开(各相关处室)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处室)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建设,按照2017年网站考评方案的要求,完善网站功能,提高网站建设水平。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加快推进政务微信建设。(办公室)
五、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和评估机制。规范舆情回应的方式、时限、程序等。(办公室)
六、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办公室、各业务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