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制定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 时间:2017-04-06 15:08
  • 资料来源:
  • 打印
  • 【字号:小
  • 大】
  • 分享到

   近期,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根据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及国家民委和国家宗教局颁布的“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广东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七五”普法期间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提出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与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以打造普法教育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建设等十大任务,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干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
    《规划》强调,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全省民族宗教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规划》要求,各级民宗系统要把普法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要求,建立健全民宗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监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注重物色、培养专兼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要创新工作理念,拓宽宣传平台,推进法治宣传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推动新媒体在普法工作中的应用,着力建设好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强化互联网思想,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宣传,贯穿在管理、服务全过程。

(编辑,供稿:政策法规处,吴成立)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