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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部署开展宗教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工作

  • 时间:2017-05-2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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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宗教局统一部署,近期,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经周密策划、充分准备于2017年4月在全省宗教界全面部署开展宗教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工作。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4月印发《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全省宗教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工作的通知》,进行工作全面部署,并于4月11日对全省宗教工作部门此项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
    根据部署,赋码换证工作分两部分进行。一是开展宗教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核准工作。6月底前,完成已登记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和部分宗教院校等信息的采集核准、补全工作;10月底前,完成已登记宗教团体和已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工作机构等信息的采集核准、补全工作。二是在9月初至11月,对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宗教活动场所,由省民族宗教委将赋码号统一反馈场所所在地市宗教工作部门,由当地宗教工作部门对该场所进行换发新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为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先后组建此项工作QQ、微信群,集中收集问题解决问题,尤其是解决不了的技术性问题和把握不准的政策性问题,及时向国家宗教局请示汇报。

(供稿、编辑:政策法规处,吴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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