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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开展2024年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培训

  • 时间:2024-03-22 17:37
  • 资料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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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切实提高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宗教领域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维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2024年3月13日上午,梅州市民族宗教局在千佛塔寺举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专题讲座和应急演练。梅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蓝建辉作培训动员讲话,梅州市及梅江区、梅县区民族宗教部门,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工作责任人等120余人参加活动。

  培训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宣讲员播放了宗教活动场所火灾案例并进行剖析,详细讲解了各类消防设施操作使用、日常消防监管、火灾隐患排查、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预防、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及注意事项等,进一步明确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和责任。在随后的应急演练现场,消防队员结合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实际情况讲授了消防安全常识,并就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宗教活动场所常见火灾处置措施、火场逃生自救要领等进行了演练。 在消防救援支队的专业指导下,实战演练了液化煤气罐着火扑救。

  蓝建辉强调:进一步提高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各级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推动场所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重点要对教职人员宿舍、电网线路、消防灭火、避雷设备、香烛易燃品等进行仔细检查,尤其要对有火源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对教职人员、场所工作人员进行防火、防触电、防盗、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雷击培训,特别是要教会他们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防自救常识,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供稿:梅州市民族宗教局 编辑:宗教工作一处·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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