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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五个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 时间:2017-03-31 15:05
  • 资料来源: 惠州市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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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黄树正带队到各县(区)调研统战工作,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对宗教工作“导”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惠州实际,做好“导”的文章,从“五个始终坚持”做好宗教工作,不断开创全市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始终坚持正确思想导向,积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宗教观。一是引导宗教界政治上自觉认同。通过宗教界代表人士新春座谈会、经常性对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的调研探访和定期举办培训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引导宗教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讲经解经活动中,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讲经解经活动中,使之成为他们的自觉追求和行为规范。三是引导宗教界在社会上自觉适应。通过继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教育宗教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依法管理,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扶贫济困,利益人群。
   二、始终坚持法治导向,积极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发展。一是树立宗教工作法治思维。始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各种矛盾问题。继续完善和规范宗教事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事项,探索聘请法律顾问,研究制定相关执法程序和文书,促进宗教事务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涉及宗教的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继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有关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大型宗教活动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办法,建立规范体系。三是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机制。继续开展境外宗教渗透专项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佛道教乱象整治等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始终坚持人心导向,积极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一是加大对宗教团体支持力度。发挥宗教团体在治理宗教事务方面的作用,指导宗教团体建立健全章程和各项教规制度,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规章制度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经费、办公条件、开展自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重点推进市佛教协会佛陀书院选址以及配合做好广东道教学院筹建工作。二是加强宗教人才培养。坚持政治觉悟、宗教学识、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四重标准,加强宗教人才培养,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日常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举办各类培训班等方式,大力提升宗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三是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的布局和管理。按照合理布局、依法登记和设立的原则,根据信教群众的合理宗教需求,提出新政宗教活动场所的需求。探索在城乡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宗教场所设立事宜。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并落实内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档案、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及大型宗教活动、工程建设、外事接待等管理制度,建立重大事故事件防范报告制度等,不断提升宗教场所自我管理能力。加大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力度,切实帮助宗教活动场所解决落实宗教房产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四是进一步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群众路线,深入细致做好团结教育和服务引导工作。进一步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关心信教群众工作生活,多为他们办实事好事,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四、始终坚持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宗教聚人心促发展的作用。一是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在宗教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在宗教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要把宗教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同考核,同部署。二是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宗教工作任务重点在基层,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建设,夯实基层宗教工作的基础,建立和健全县、镇(街道)、村三级工作网络,努力把各类宗教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分级责任、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把宗教工作责任落实在基层。推动解决基层宗教工作机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等问题。三是加强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会议精神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下步将联合宣传部门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习的热潮。
  五、始终坚持宗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积极促进宗教工作接地气惠民生。一是大力弘扬宗教界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事业。以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为抓手,加强对有关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主动性、规范性、可持续性。二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建设。以《关于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建设的意见》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建设,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内涵和品位,进一步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擦亮宗教文化品牌。指导宗教界持续开展植树、东江放生节等活动,推动建设生态寺观、文化寺观,进一步擦亮全市宗教文化品牌,为全市建设绿色化山水城市作出宗教界应有的贡献。

(供稿:惠州市民族宗教局,编辑:省民族宗教委 黄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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