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瑶族乡是广东省继抓好全国民族自治县(旗)科学发展示范县─乳源瑶族自治县、科学发展示范村─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连水村之后的第三个示范点。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推动蓝田瑶族乡创建全省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示范乡工作要求,2015年,龙门县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出实招高位推进。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市、县、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惠州市市长麦教猛亲自率队到龙门县蓝田瑶族乡开展专题调研,察看了蓝田瑶族乡污水处理厂、蓝田瑶族风情园、长荣花卉基地,实地调研该乡民生工程建设、特色旅游及特色产业发展,并到瑶族村民家中详细了解生产生活情况,有力推动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龙门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4名县领导为副组长,48个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设立创建工作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专门负责创建的日常开展工作。蓝田瑶族乡作为主战场,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结合县的创建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材料收集整理、信息报送、工作进度跟踪督导等工作。
二、措施有力,责任到位。一是制定《龙门县推动蓝田瑶族乡创建广东省少数民族科学发展示范乡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少数民族科学发展示范乡九大指标体系和结合蓝田瑶族乡的实际,确定108项工作任务,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的县直单位和蓝田瑶族乡,并提出了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二是出台了《龙门县扶持蓝田瑶族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了27项扶持措施,确保蓝田瑶族乡成功创建广东省少数民族科学发展示范乡。
三、加强督查,形成合力。一是县创建示范乡办公室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检查,推动48个成员单位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收集汇总创建工作情况,及时通报。目前,全县已启动工作任务92项,已完成工作5项。二是县委督办、县政府督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督办内容,联合县创建示范乡办公室每季度开展一次创建工作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和督查简报,及时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供稿:惠州市民族宗教局,蓝田瑶族乡,编辑:省民宗委 黄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