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章区佛教协会在湛江市、麻章区民族宗教局的指导下,自2012年开始对所属11间佛教活动场所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寺财会管”,规范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能,树立了良好形象,得到了社会好评。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麻章区佛教协会针对该区小微场所多、常住教职人员少、专业财务人员缺乏、财务管理水平较低、佛教商业化等问题,积极争取湛江市、麻章区民族宗教局和湛江市佛教协会的支持和指导,共同研究对策,花大力气、下大功夫进行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培训。邀请财务管理专业人员对全区教职人员进行培训授课,全面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二是凝聚共识。紧紧围绕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制度和内部财务监督机制,就完善会计核算程序、编制财务报告、实行财务公开及由麻章区佛教协会统一管理财务等设想广泛征求该区各佛教活动场所意见,得到大家一致赞同。三是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在麻章区民族宗教局和湛江市佛教协会的指导下,制定并实施《麻章区佛教协会寺财会管制度》。
二、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关键环节。聚焦“寺财会管”的结算范围、结算方式方法、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财务监督和会计档案的管理等4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一是明确“寺财会管”结算范围。将寺财会管结算范围圈定在场所资金财产、收入、支出等3个方面。其中资金财产涵盖现金、存款、借贷款、应收应付款、代收代缴资金及各类资产投资等;收入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的捐赠款物、提供宗教服务、经销宗教用品艺术品等合法收入;支出涵盖宗教事务、基本建设、教职人员生活支出和其他支出。二是明确结算方式方法。各场所每月3日前将本场所上月财务发生原始凭证如实上报麻章区佛教协会财务处统一入账结算,该区佛教协会专职会计人员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要求原始凭证退回并指导重报,对符合要求原始凭证加盖审核章并进行结算,在每月15日前编制上月各类会计报表分送该区民族宗教局、区佛教协会、各场所及区佛教协会领导。三是明确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各场所收入在次日前必须存入银行账户,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由各场所出纳员记账,每月与区佛教协会财务处会计人员对账,做到账账相符。各场所转账支出须该场所负责人同意并报区佛教协会会长审核才能办理相关业务。四是明确财务监督和会计档案管理。各场所财务账目必须日清月结,定期或至少每年度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场所的资金、财产、收支等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1次,接受信众及各有关部门监督。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交回各场所保管,保管期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交接登记。
三、坚持结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一是教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寺财会管”帮助广大僧众解决了在内部财务管理中“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以及怎样做”的问题,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宗教领域不是法外之地,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监督。此外,该区佛教协会还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极大震摄了觊觎宗教财产的不法之徒,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教职人员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场所财务做到了公开、透明,有效减少了住持和僧众以及僧众之间的矛盾,形成了上下一团和气的和谐氛围。同时,场所还主动为教职人员购买社保,解决其“老有所养”的问题。土地权属明晰的场所均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维护了合法权益,确保宗教财产完整和不受侵占。各场所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自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有效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麻章区民宗局通过规范场所财务管理,大大减少了因财务纠纷引发的矛盾和意见,将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近年来,全区佛教领域信访、闹访等现象基本消除。“有事好商量”“关起门来自己协商解决”的良好风气逐渐形成。
下来该区佛教协会将以贯彻实施新颁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为契机,针对辖区内财务报表、账册报送不够及时,财务交接工作仍存在短板,财务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等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寺财会管”,切实维护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供稿:湛江市民族宗教局;编辑:宗教工作一处·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