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汕头市迅速掀起热潮,将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牢把握“三个坚持”,始终聚焦“三个见成效”,精准有力、扎实有效推动会议精神落地生根,稳步推进新时代汕头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学深悟透,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上见成效。一是领导带头学。将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纳入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统战部及时召开专题部务会,各区(县)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层层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二是干部跟进学。通过学习例会、党员大会、干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采用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民族工作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在学懂弄通、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持续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见真章,引导广大干部成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好干部。三是引导群众学。运用汕头新闻、汕头日报、汕头橄榄台等市主流媒体以及统战部门新媒体宣传平台,并结合干部入户走访、组织少数民族群众观看央视专题片《同心共筑中国梦》等形式,注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以解读,引导各族群众认真收看、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核心要义和深刻内涵,更加自觉主动学习,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坚持广泛宣传,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见成效。一是抓住有利契机开展主题活动。抓好《汕头市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丰富活动内容,拓宽活动载体,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竞赛活动、“传承红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实践活动”、“民族团结一家亲·我们永远跟党走”主题歌会等系列活动,明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家国一体的发展脉络,共抒爱党爱国情怀,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其乐融融的浓厚氛围。二是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发挥汕头市鮀浦中心学校、潮阳区后溪中学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引领作用,通过班会课、思政课、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站、宣传栏、图书角等,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少数民族杰出人物先进事迹、各民族互帮互助的感人故事,加强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学校各族少年儿童心田播下“民族一家亲”的种子,增强全校师生“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民族团结意识。三是有力夯实基层社区平台。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基层社区学习宣传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专项资金近10万余元。注重以社区为平台,通过创办“民族团结阅览室”,摆放民族团结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政策宣传图画、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难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展示党的民族工作百年光辉历程和伟大历史成就,切实提升各民族群众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了解和认识,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三、坚持用情用心,在提升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上见成效。汕头市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散居地区,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坚持用情用心,努力提升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水平,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切实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能受益、可持续。一是积极探索构建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利用社区资源,在街道和社区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引导和鼓励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社区民族工作,帮助解决就业、就医、经商、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帮助社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尽快融入社区大家庭,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二是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均等化服务,推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平等开放,各相关部门携手为少数民族群众经商、生活排忧解难,让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汕头,更好地在汕头发展。近两年先后协调解决近30余名外来务工少数民族群众子女就近入学困难问题。三是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方针,尊重少数民族群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坚决杜绝针对特定少数民族群众“三拒”现象的发生,继续巩固少数民族“三入”问题解决的成效。妥善解决穆斯林群众宗教活动临时场所问题,每年提供4万元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专项管理经费,较好地解决了在汕穆斯林群众过正常宗教活动以及保障活动安全等问题。四是依法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健全常态化走访和座谈机制,及时化解和依法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严格按照“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按什么性质解决”的原则,扎实做好协调、疏导、化解、稳控等相关工作,近年来依法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4宗,有力维护汕头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
(供稿:汕头市民族宗教局;编辑:省民族宗教委·杨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