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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建立宗教事务三级网格四方责任管理体系

  • 时间:2021-05-13 17:09
  • 资料来源: 河源市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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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河源市认真总结近年来宗教工作经验做法,建立了宗教事务三级网格四方责任管理体系,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紧紧依托大统战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主体作用,着力夯实基层宗教工作基础,将宗教工作纳入基层综治网格化管理,以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行政区划为网格,以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为点,进一步建立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管理责任和县区统战(民宗)、乡镇(街道)、村(社区)、宗教活动场所四方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宗教事务以网格为面、以场所为点,“点面”结合的管理模式,构建“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和“发现问题在村(社区),核实问题在乡镇(街道),处置问题在县(区)”的宗教工作机制,推进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管得好”为目标,切实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力解决“谁来干”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由本级党委(党组织)为责任主体,对本网格宗教事务负总责,切实加强县、镇、村三级党组织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推动落实落细落地党的宗教政策。全市各县区均明确了由党委副书记或常委、统战部长分管宗教工作,101个乡镇(街道)均明确了党委副书记或统战委员分管宗教工作,1444个村(社区)配备了统战联络员协助当地政府、县(区)宗教部门加强对网格宗教事务和网格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二、明确各方责任,着力解决“干什么”问题。《实施方案》明确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面”上的管理责任,明确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等四方对宗教活动场所“点”的管理责任。使县、镇、村三级工作网络更加顺畅,镇、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更加明确,同时突出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宗教工作职责和要求。

  三、强化责任到人,着力解决“怎么干”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委(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本级网格宗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县区宗教工作干部、乡镇(街道)负责宗教工作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主要负责人分别为宗教场所的四方责任人。同时,对三级网格和四方责任人进行登记造册,形成责任传导链,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县(区)每季度、乡镇(街道)每个月、村(社区)每周至少1次对本网格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巡查,落实管理责任。

  四、强化责任追究,着力解决“干啥样”问题。《实施方案》明确了三级网格和宗教活动场所四方管理的工作目标,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面”“点”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本级年度评先评优内容,宗教活动场所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考核和宗教界人士政治安排的重要条件。对工作不重视、履职不到位,致使本网格或场所宗教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或重大失误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同时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追究相关责任。

  (供稿:河源市民族宗教局,编辑:省民族宗教委 黄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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