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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四点发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档升级

  • 时间:2021-02-07 17:06
  • 资料来源: 肇庆市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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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肇庆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出台《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以四个“着力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一是完善创建机制,把好“基准点”。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成立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民族工作网络,推进民族事务向基层延伸;联合清远市、湖南永州市、广西贺州市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共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共同签署框架协议书,建立粤湘桂三省(区)四市联创共建工作制度,相互促进,全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市民族宗教局组建“少数民族志愿服务队”,邀请优秀党员、少数民族骨干等,积极深入基层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并注重收集少数民族同胞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打造宣传阵地,突出“关键点”。首先是开展“常态化”宣传工作。全市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乡镇、宗教活动场所等单位,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2020年,全市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30多场次,营造出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为肇庆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贡献。其次是打造“实体化”宣传阵地。下帅民族乡以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为契机,成功打造出“下帅牛王诞”“下帅闹元宵”等民族品牌活动,每年接待外来游客3万多人次,以民族文化助推乡村振兴。第三是推进“网络化”宣传行动。依托新闻媒体、微信众公号等平台发布宣传短片、网络热文等100多次,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找准“切入点”。以做好少数民族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宣传工作为切入点,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同胞的荣誉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全市先后有3名少数民族同胞被国家、省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在少数民族同胞政治安排上,有1人当选为省人大代表,2人当选市人大代表,5人当选市政协委员,53人分别当选各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选树先进模范代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全面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是培育特色典型,寻找“突破点”。在各领域尝试培育一批有代表性、有创造力、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特色典型。端州城区目前有世居回民700多人,大多居住在城西街道正西社区,该社区作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先行成立“少数民族之家”,将民族工作纳入社区网格服务,通过接待、走访、巡查等方式,多渠道听取少数民族群众困难及诉求,并及时上报予以解决;广东肇庆中学每年定期举办“‘新马’迷你马拉松”、“校园结情谊,万里走亲戚”等民族特色品牌活动,通过将民族文化与本地文化进行深度交融,用爱和责任架起了民族互助融合的坚实桥梁;肇庆工业贸易学校每年定期开展“手拉手•心连心”结对子活动,采取“1+2+2”(即:1位中层以上干部+2位新疆籍学生+2位本地学生)的模式,让彼此在校园组成一个小家庭,促进各民族师生在学习生活中交往交流交融,形成共同磨练、共同成长、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供稿:肇庆市民族宗教局·邓建兵;编辑:民族工作二处·熊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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