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工作,乳源瑶族自治县坚持“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原则,积极推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
一是抓政策研究,加强保护机制建设。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席会议机制,成立了县城市发展和管理委员会、广东省瑶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领导小组,将文化遗产保护、文化生态保护纳入经济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和城乡发展规划重要内容。制定了《乳源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广东省瑶族文化(乳源)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依法依规保护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做好做细做实民族历史、文化遗产搜集、整理和研究工作。
二是抓产业发展,推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对县城风貌进行民族风情营造,大力发展瑶族文化特色的乡村旅游产业,采取星级民宿评比奖补方式,有效地推动乡村旅游项目和特色民宿发展。
三是抓平台建设,推动非遗保护和文艺创作再上新台阶。通过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瑶裳秀”活动、瑶族刺绣培训活动,建好非遗展示中心、瑶绣工作站、瑶绣瑶服传承基地以及成立瑶绣文化促进会,为瑶绣等非遗项目提供了广阔的展示平台和充足的传习空间,推动瑶族特色文旅产业日益成熟壮大。
四是抓改革创新,打造一批文艺精品。充分发挥文艺工作者、瑶族文化人才的作用,对瑶族舞蹈、音乐、服饰、刺绣等文艺、工艺文化进行打磨提练,将民族元素与文艺创作深度融合,创新推出首部瑶族原创音乐剧《过山“谣”》, 先后参加第五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第十四届广东省艺术节、广佛湛三地巡回展演及呼和浩特文化艺术节等活动,该剧目曾荣获广东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供稿:韶关市委统战部;编辑:民族工作一处·王国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