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要闻 > 政务动态

广东省“四个强化”推动民族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 时间:2020-09-01 16:36
  • 资料来源: 本网
  • 打印
  • 【字号:小
  • 大】
  • 分享到

  “七五”普法期间,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认真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建立领导协调机制,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整合各类学习宣传资源,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民族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民族工作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历时10个月完成《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并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进一步提高了我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民族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得到我省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普遍关注和充分肯定。二是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和《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民族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二、强化法治意识,推动本系统广大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规范用法。一是制定《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贯彻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每年编制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在网上公开,落实普法主体责任,落实普法工作经费,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年度普法工作。二是制定《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委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干部晋升考察和年度考核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法制度。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态梳理广东省民族宗教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明确省、市、县权责清单,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工作;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强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协助解决民族事务领域涉法涉诉问题。

  三、强化形式创新,多形式开展民族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相结合。以本省每年9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月”活动和各民族节日活动为契机,融入法治宣传元素,引导各族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如学习月期间举办“知边疆 赞边疆--边疆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成就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主题话剧巡演等,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二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族工作业务学习相结合。如近年先后举办全省内地民族班民族宗教政策暨学生教育管理培训班、实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培训班、社区民族工作培训班、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工作现场交流会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培训班、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训班等,组织民族工作干部和民族地区工作干部专题学习民族工作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三是积极创新普法形式,营造我省民族工作法治氛围。认真组织本系统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国家民委举办的民族法律知识网上竞答活动,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网站、微信、报刊等平台进行宣传,编印《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选编》,开展委机关干部学法考试,在委机关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专栏,特别是2020年在南方+开设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谁执法谁普法”专栏,以信息报道、视频和网络直播等形式,不断拓宽民族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渠道。四是成立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普法宣讲团,选派成员到省直有关单位并赴全省各地进行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讲。

  四、强化少数民族权益保护,促进民族领域稳定和谐。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如在广州、深圳、韶关、惠州、东莞等新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试点开展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培训工作,向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宣讲民族工作政策法规,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及时处置民族领域矛盾纠纷,完善定期研判工作机制,深入各地开展涉民族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加强督察督办。“七五”期间,与有关部门合作,依法处置了一批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事件,有力维护了我省民族领域和谐稳定。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的问题,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七五”期间,共办理涉民族方面建议提案40余件;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现场接访、书面信访和网上投诉等多渠道,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

  (供稿、编辑: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政策法规处·王艳)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