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要求,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全力推动该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全县自然村集中供水率94%,供水到户率96%。预计9月底前可全面完工并通水到户,实现全县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提前五年实现了省要求全域集中供水全覆盖的目标。
一是紧贴实际筹划。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介宣传,结合水法宣传周、“党员i志愿服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向群众宣传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的重要性、安全饮水知识等,累计发放各类型宣传资料3.2万份。坚持县镇村三级干部联动,分类分片对全县9个乡镇、115个村(社区)、1013个自然村实地调研,全面摸清农村现有供水设施、水源、水质等情况,征求镇村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建立问题清单。坚持因地制宜,对平原区有条件实现扩网供水的自然村,推动城乡一体化供水。对不具备扩网条件且较分散的山区村庄,实施小型连片、单村集中供水,并对百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优先配备净水设备和消毒装置,确保水质达标。对石灰岩高寒山区,坚持以点带面,从10公里以外引水,新建红云、大坪2个规模化水厂,解决季节性缺水和水量不稳定等问题。
二是领导带头推进。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2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党政一把手亲自抓项目推进,多次召开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等会议听取供水工程进展情况,采取现场调研、现场会等形式,督促解决了26个问题。制定《乳源瑶族自治县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专项行动方案》,实施“一项目一台账”、挂图作战、分级负责推进项目建设。把供水工程进度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的督查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各镇成立工作专班,并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严把质量关。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的原则,指定县银源集团、县水利水保事务中心作为项目法人单位,分别负责水厂扩网、山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建设。每月召开施工监理例会,总结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针对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邀请村干部和当地村民代表作为工程监督员,全程监督工程质量。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文件,坚持立项、评审和申报制度,资金跟着项目走,县财政部门将5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721万元涉农资金下达县水务局,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安排专人把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部进场管材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工程材料100%合格。
四是健全各类机制。出台《乳源瑶族自治县农村饮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明确水源保护区划、水质保护、管理职责等,制定项目整治清单,全面完成南水水库138户非法网箱养鱼及水库周边51家农家乐、13宗畜禽养殖场清拆工作。加强民族地区立法工作,制定《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明确水厂扩网工程和山区分散村镇供水工程分别由县自来水公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落实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安全检测监测。每年落实80万元经费,由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分区域设置监测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样检测监测。县卫生疾控中心建立全县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体系,进行定期抽检,实现供水全过程监控。出台《乳源瑶族自治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后管理的工作意见》,明确由县自来水分公司负责水厂扩网项目的经营管理,各镇政府负责山区集中和分散供水工程的管理维护。健全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和管理经费制度,各镇以1元/m³标准收取管护费,财政部门按照3元/人/年标准补助管道养护费用,2019年发放补助31.4万元。
(供稿: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编辑:民族工作一处·王国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