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根据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的统一部署,广州市在全市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开展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以下简称“学习月”活动),推动全市宗教工作系统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宗教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广州市宗教工作部门、宗教界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扎实推进“学习月”系列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市民族宗教局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确保“学习月”活动取得实效。二是精心策划方案。市、区宗教工作部门、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和细化措施,落实人员、经费和其他保障,整体联动,有力推动了活动的广泛开展。三是明确学习重点。将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宗教领域新法规规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整合资源,形式多样
市、区宗教工作部门、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积极整合各类学习宣传资源,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宣传合力,为“学习月”活动的开展营造了浓厚氛围,扩大了活动的社会知晓面。
(一)层层组织学习培训。市、区宗教工作部门、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讲座和学习会30余期(场),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共1500余人次参加培训。其中,广州市民族宗教局成立普法宣讲团,为市委、区委党校主体班次讲授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组织举办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法治专题讲座,邀请专家为100多位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宗教工作干部解读民法典和民族宗教领域新法规。白云区民族宗教局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暨统一战线民法典学习培训班,区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镇街及统一战线代表人士共110余人参加学习。南沙区民族宗教局举办基层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区、镇(街)、村(居)三级182名民族宗教干部参加培训。番禺区民族宗教局组织举办全区民族宗教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黄埔区、从化区民族宗教局的培训覆盖区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镇分管领导、民族宗教联络员。花都区民族宗教局依托区司法局搭建的普法直播平台组织宗教教职人员、义工参加线上培训。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纷纷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团体领导班子、宗教教职人员、职工、义工学习法规知识。
(二)大力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指导宗教界深入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四进”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阵地作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结合实际,通过设立法治图书资料柜、设置政策法规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讲经讲道、编印学法资料、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充分发挥宗教界主体作用。
(三)有效扩大社会宣传教育面。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州市民族宗教局、越秀区民族宗教局、越秀区北京街道办事处联合在广州市大佛寺和南方+平台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普法宣传暨网络直播活动,通过主播解读、发放普法资料、有奖知识问答、答疑和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普法,当天吸引了超过13万人次观看。番禺区民族宗教局通过在《番禺日报》设立专栏、在番禺电台开展“特约报时”等形式,向社会面广泛宣传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市、区宗教工作部门、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还积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宪法、民法典和宗教政策法规知识,拓宽了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结合工作,注重实效
广州市坚持用实际问题引领学习,注重把学习活动与推动重点工作和解决宗教界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务求实效。一是把开展“学习月”活动与推动宗教团体规范化建设工作相结合。大力宣传解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指导各宗教团体把学习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与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起来,规范细化宗教团体各项规章制度,梳理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存在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补齐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短板,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提升宗教团体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把开展“学习月”活动与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相结合。利用“学习月”活动契机,专门邀请省民族宗教委领导就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问题为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答疑解惑,为有序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法人登记专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把开展“学习月”活动与推动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保问题相结合。全面调研该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情况,摸清底数,梳理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将会同市统战、人社、民政、医保等部门共同推动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使宗教教职人员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解决其后顾之忧。
(供稿:广州市民族宗教局;编辑: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政策法规处▪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