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下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在广州召开《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和新修订《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会议。会议以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参会人员范围覆盖省、市、县三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延伸到部分镇(街),并邀请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委统战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全省性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和秘书长参加会议,参会总人数逾1900人。
会议由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黄忠幸主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规处负责同志专门解读“两个条例”,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主任李秀英同志讲话,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 李秀英同志讲话
李秀英同志强调,“两个条例”同时由省人大审议通过,充分体现了本省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广东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迈出了新的步伐,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要从三方面着力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公布实施“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两个条例”的公布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新时期本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指引规范,有利于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团结引导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在民族宗教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二是要学懂弄通,切实抓好宣传学习工作。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自觉加强学习,深刻理解新法规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关系,准确把握新法规的精神实质和主要特点,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把握学习宣传的重点对象,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做到全覆盖。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视和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齐抓共管,坚持发挥宗教团体积极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完善配套衔接工作,努力通过贯彻实施“两个条例”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 《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和新修订《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会议会场
会议取得预期效果,与会同志纷纷表示,“两个条例”的出台是我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大事、喜事,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积极推动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两个条例”的规定转变成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效能,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省“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贡献。
(编辑:省民族宗教委政策法规处·涂翠芳 | 供图: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谭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