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建立领导协调机制,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立长远强基础,多措并举,力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立“规”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依法行政法规制度体系。于2020年4月率先出台《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首开地方性法规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先河。修订出台《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为构建更加健康和睦的宗教关系提供法制保障。两部条例全面系统总结了近年来民族宗教领域依法管理的经验,提升我省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水平,引领新时期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开启新篇章。同时出台《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广东省民族宗教委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等近20项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制度,为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科学决策、规范执法等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全面清理了1995年以来的136份政策性文件,确定继续有效88份,废止32份,失效14份,拟修订2份,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维护法制统一。
二、提“质”实现政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规范透明政府。2016年以来,在前期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着眼于升级换挡、提质增效,连续3年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现了全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的目标。一是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并每年动态调整。连续4轮清理行政职权,将涉民族宗教职权都归入“一个篮子”,编制成权责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完成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省市县三级事项的统筹清单,对行政审批等政务事项的名称、受理范围、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申请材料、审批时限、审批流程等要素实行统一化、标准化,省级层面录入3万余要素,并指导市、县完善了未统筹个性化事项要素,所有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布,实现全省民族宗教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十统一”。二是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工作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行政许可办理时限缩减50%、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缩减25%,细化量化模糊条款25个,清除兜底条款4个。编制行政职权的窗口流程图、网上流程图、内部流程图288个,简化优化办理环节50个。三是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提升便捷政务服务。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办结率为100%,并按照“双公示”的要求,及时在委网站上公示办理情况。部分申请材料如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等,已逐步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电子证照共享,申请人可以实现免提交,效率明显提高。委机关党办(监察室)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从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督。
三、简“政”确保便民增效,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一是清理行政职权。取消全部1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彻底淡出历史舞台,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主动对《广东省民族宗教部门行政职权通用目录》和《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行政职权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对于面向基层、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职权,审慎压减。在前期重心下移14项行政处罚权、取消7项其他职权的基础上,2020年再次加大压减力度,经过反复论证,将44项行政职权压减至25项,压减比例为45.1%,并及时做好调整实施后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二是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减轻行政相对人负担,我委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项,保留3项。对我委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中介服务超市平台。三是清理“不合理证明事项和盖章要求”。严格梳理行政职权办理流程,加快“减证便民”步伐,如对“跨县、地级以上市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备案”等事项,取消申请人提供有关行政部门的证明和意见,改为政府部门内部征求意见,简化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四、强“基”规范行政执法,推动公正文明执法。针对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基础较弱的实际,着力“补短板、强基础”。一是大力普法创新普法,创造良好执法软环境。除采用报纸宣传、专题讲座、刊物、赠送法律法规文本等传统宣传模式外,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特有平台,每年组织专项活动,深入开展系统内和社会面的普法宣传。如,2018年、2019年连续举办宗教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答活动,共逾80余万人次参与;连续六年举办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请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有关专家讲解行政执法专题,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近三年连续购买民族宗教政策理论书籍发送有关方面宣传学习。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订出台《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定》《广东省宗教事务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处罚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广东省民族宗教系统移送涉嫌宗教犯罪案件标准》等文件,回应了基层执法需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推进了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此外,制订出台《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为行政执法提供专业指导。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供稿,编辑:政策法规处 周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