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于20世纪90年代起将3700多户、1.49万瑶族同胞从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高寒山区、石灰岩地区迁移到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的城镇附近或交通沿线,在县内外共建设了92个少数民族迁移村。由于当时建设起点低,又历经多年风雨,一些早期建设的迁移村民居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老化损坏严重。党的十九大以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改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为着力点,用好用活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助力迁移村少数民族群众脱贫奔康。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改善少数民族迁移村生产生活条件列为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理念,始终将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作为关心和重视少数民族迁移村发展的重要工作持续抓实抓好。一是列入全会议题。为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门将实施改善少数民族迁移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党委全会的议题,在2019年1月召开的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提出了制定关于此问题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议。二是找准工作抓手。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改造砖瓦房和一层残旧楼房,优先推进入村主要交通道路、村巷道硬底化、饮水安全、垃圾和污水处理、路灯和农田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扶持重点产业。合理分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每年计划出部分用于扶持种植茶叶、中药材、瑶药和瑶绣等产业,促进易地搬迁少数民族群众脱贫增收致富。
二、出台行动方案,对改善少数民族迁移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7月,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乳源瑶族自治县改善少数民族迁移村住房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并将规划实施与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捆绑在一起。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总体目标是从2019年起,用3年时间逐步实施,投资约4780万元,完成砖瓦房和一层残旧楼房改造956套;投资约600万元,完成20个村的村巷道硬底化;投资约320 万元,解决32个村的瑶族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投资约240万元,完成12个入村主要交通道路建设。2021年,达到住房条件和基础设施等有明显改善和提高。二是明确实施方法。统筹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总盘子,砖瓦房和一层残旧楼房改造方面,由镇政府核实少数民族迁移村砖瓦房和一层残旧楼房,列入项目库;县住建局按照每套80平方米、地基为两层基础的要求,设计3套框架结构房屋平面图和简易施工图纸,迁移户根据原址原户原宅的原则,自主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进行拆旧建新;县财政按照每平方米补助600元,每套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补助,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解决。补助资金分两次支付,即房屋建至窗台支付一半,封顶后支付剩余资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补助标准适当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发展方面,扶持发展茶叶和中药材等林下经济的经营主体,林下种植茶叶和中药材的规模必须集中连片达到3亩以上,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亩1200元、800元。成立乡村瑶药使用协会,鼓励发展种植瑶药,瑶药种植补助标准为每亩1000元。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瑶绣的研究和加工生产。三是明确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改善迁移村生产生活条件,并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资金规模每年根据实际增加。资金主要来源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同时统筹安排交通、农业农村、水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专项资金。
三、抓好贯彻落实,使改善少数民族迁移村生产生活条件见到实际成效。三年行动方案印发后,乳源多措并举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狠抓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住建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民宗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镇镇长为成员的改善少数民族迁移村住房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和资金使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快项目实施。建立县领导协调督导制度,对相关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推进相关工作和资金使用,建立三年行动计划当中的资金使用问责制,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县分管领导和民宗局深入迁移村实地了解住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现场解决项目实施的困难和资金保障。三是建立报送制度,抓好项目进度。严格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每月上报、每年总结的报送制度要求,将项目实施和发展资金使用的进度及时报送至县民宗局,县民宗局整理汇总后报县主要领导,督促各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2019年,全县共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91万元用于迁移村住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住房133套,分别完成进村道路和村巷道硬底化2.3公里、2.2公里,极大改善了迁移村人居环境,受到少数民族群众一致好评。
(供稿: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 | 编辑:民族工作一处·朱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