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即将到来,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历来是群众聚集祭祀的重要场所之一。尽管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态势正在拓展,但在全球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多点暴发并呈蔓延态势。在这种背景下,广东作为侨务大省,清明前后有可能随着大量的海外侨胞返乡祭祖,致使宗教领域面临发生境外疫情输入的高风险期,全省宗教类机构成为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高风险地。为此,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民族宗教委继续落实全省宗教领域“双暂停一延迟”防控举措,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而又实的作风,坚决打好清明前后关键期的防控硬仗。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双暂停”。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及研究院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民族宗教委防控聚集性宗教祭拜应急小组,负责指导全省清明节前后做好聚集性宗教祭拜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组织领导。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建设有先人牌位、骨灰存放设施(骨灰楼、骨灰塔、地宫等)的宗教活动场所,清明前后继续严格落实“双暂停”,严守疫情期间不接待外来人员的规定,坚决杜绝“开小门”允许信众入内祭拜的苗头和现象,并提前做好宣传公示,防止引发矛盾纠纷。同时,严防天主教、基督教教堂复活节前后违规举办宗教活动,防止人员聚集。召开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专题会议,部署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宗教团体加强对本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得受邀外出组织开展清明度亡祭祀等聚众活动;对宗教界负责管理的墓地,参照属地民政部门对墓地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开展巡查,严防聚集性宗教祭拜。组建4个巡查小组,拟定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赴各地开展明查暗访,重点对全省宗教界对建有墓地、骨灰存放和供奉牌位的场所,以及天主教、基督教教堂进行巡查。要求各地宗教部门从即日起重点加强对有人常驻的场所的巡查监管,进一步严格落实每日巡查、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密防控和坚决制止宗教场所内聚集性祭拜;各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履行好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封闭管理,对驻场人员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的健康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每日消杀、内部管控、值班值守等措施。
三、多方联动,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一是要求各地宗教部门协调政法部门将清明期间聚集性宗教祭拜情况排查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充分发挥各级综治中心及网格员队伍的作用,确保从源头上对清明前后涉聚集性宗教祭拜活动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是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面向社会收集可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宗教领域风险隐患信息,不断提高综合研判和预测预警能力。三是针对民间信仰与民俗活动紧密结合的特点,继续抓好《广东省民间信仰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深入排查近期各地可能举办的民俗和民间信仰活动情况,及时指导相关县(市、区)及镇(街)及早部署谋划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四、提高警惕,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及民间信仰场所等加强沟通联动,提高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警觉性,密切留意本地宗教领域出现的从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来粤人员的动向。各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加强人员管控,严防因海外侨胞返乡到宗教活动场所祭祀祭祖引发输入性疫情。
(供稿、编辑: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 黄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