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水平,2019年12月2日至4日,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在肇庆市举办了第六期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这是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连续6年举办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共培训民族宗教干部800多人次,培训层级覆盖到了镇街。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省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为推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 开班仪式
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忠幸同志作开班动员讲话,来自全省各个地级市、县(市、区)民族宗教系统约100人参加培训。黄忠幸充分肯定了我省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并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及我省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3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把法律法规作为协调民族关系、处理宗教问题的压舱石;二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正确处理依法行政工作中3个方面的关系,即处理好学法守法与用权执法的关系、处理好严格执法与规范执法的关系、处理好执法与监督的关系;三是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意识,夯实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基础。此次培训,重点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宗教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宗教工作重点难点等专题,邀请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二级巡视员沈林、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磊、省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处和省民族宗教委宗教业务处负责同志分别授课,并学习交流了广州、东莞两市宗教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学员普遍反映,这次培训班办得很及时,也很必要,课程安排合理、内容丰富、主题突出、针对性强,专家学者讲课深入浅出、把握重点、突出难点、娓娓道来。学员不单课上听,还积极利用休息时间进行交流讨论,场面热烈、收获颇丰。
△ 培训班现场
(供稿、供图:政策法规处 方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