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8日上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全省宗教院校教务长会议,研究部署公共课程教学工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忠幸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宗教院校教务长、宗教院校属地宗教部门有关负责人等,共20人参会。
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了中央统战部关于加强宗教院校公共课程教学的通知精神,研究了全省宗教院校公共课程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就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宗教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加强宗教院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及其使用工作提出要求。黄忠幸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就如何做好全省宗教院校公共课程教学等及其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黄忠幸同志在会上讲话
黄忠幸同志强调,加强宗教院校公共课程教学工作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宗教院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规范我省宗教院校办学的客观需要,必须充分认识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就如何加强宗教院校公共课程教学工作,他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要重视和经常过问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实;二是严格按公共课程体系的设置学时比例、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等要求,安排好公共课程教学工作;三是处理好原公共课教学安排与按新要求安排公共课、公共课与宗教专业课、理论课与实践课之间的关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四是妥善解决好师资配备问题;五是宗教院校属地宗教工作部门要配合省民族宗教委加强对宗教院校公共课程教学工作的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此外,黄忠幸同志在会上还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15〕69号)要求,规范宗教院校材料报送工作,以及加强宗教院校生均补助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提出要求。
(撰稿、编辑:政策法规处 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