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今年以来,潮州市各级民宗部门以“民族团结、民族平等、民族互助”为宣传核心,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发挥社区主阵地作用,加大引导力度。潮州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社区民族工作站微信群、社区宣传栏、民族阅览室等载体的作用,积极开展上级有关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针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体文化较低,年龄结构较年轻,居住分散、流动性大、无组织性、结构复杂等特点,通过以社区为阵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当事人的民族身份而异”的观念,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
二、发挥“六进”活动平台优势,扩大宣传覆盖面。结合学习实践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和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到畲族聚居村、重点社区开展送法下村居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宣传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急需、最紧迫的现实问题结合起来,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积极利用学校宣传园地,向学生宣讲党的民族政策,组织广大学生、家长参观李工坑村畲族展览馆,联合饶平县饶洋镇水东小学开展民族团结创建进校园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群众、学生对民族政策的了解,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宣传得到了全面和深化。活动共派发宣传资料近千份、民族政策汇编30本,制作宣传专栏、标语15条,多次活动参与人数达500余人。
三、紧密结合各项工作,力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各级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中心,充分利用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干部会议、参与古城区微改造等有利时机,通过讲解创建政策、制作宣传标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使其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各民族坚定不移地维护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
(供稿:潮州市民族宗教局,编辑:省民族宗教委 黄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