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中,深圳仅有12个少数民族,人口372人。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有来自54个少数民族的22.46万人在深生活工作,增长了600多倍。2002年两位珞巴族同胞落户中国(深圳)民俗文化村,使深圳成为56个民族齐聚的城市。近年来,深圳市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做好新时代下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通过搭建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着力构建和谐良好民族关系,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下共建、共治、共享的民族事务治理格局。2016年,深圳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