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2日下午,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局局长黄绍强带领珠海市前山街道办事处、珠海圆明新园管理公司等相关负责人,专题调研了珠海市圆明新园有关涉宗教事务管理问题,并对圆明新园管理方进行了有关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和工作指导。
圆明新园总经理朱永宏就近期有关涉宗教事务管理的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并希望得到政府相关部门对圆明新园场所管理方面的工作指导。黄局长对圆明新园加强场所管理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认真执行《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乱设宗教活动场所和各种借教敛财行为;二是除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外,其他场所一律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捐献,不得违规设置功德箱;三是要努力帮助游客和信众辨别宗教活动场所和非宗教活动场所,引导他们到依法登记的寺观教堂参加宗教活动,进一步净化风景名胜区的旅游环境。
(供稿:珠海市香洲区民族宗教局,陈泽华;编辑:政策法规处,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