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体职责落实到位。指导推动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履行主体工作职责,结合场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标准,分解工作任务,带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自觉践行创建工作要求,确保了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有序开展。各宗教活动场所紧贴形势发展,建立完善了人员、组织、财务、会计、安全、消防、档案、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及大型宗教活动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及时将制度上墙,扩大知晓度。坚持重大事故防范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民主评议制度、信教群众参与监督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严格执行节假日和敏感时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巡查制度,平时坚持不定期经常性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隐患。加强对涉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17年,新会玉台禅寺投入700余万元,对消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江海区法华庵投入20余万元,对殿堂漏水问题进行整修。
四、检查督促到位。分管市领导对平安创建工作十分重视,多次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对安全工作和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易中强同志多次率队深入鹤山大雁山海会寺、天主教江门教区主教府、基督教江门堂、新会区玉台寺等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消防安全工作。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等形式了解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把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市民族宗教局制定了《江门市民族宗教局安全特别防护期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等制度,坚持每月对宗教场所平安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逢法定节假日、宗教重大节日或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均组织人员前往宗教场所检查指导,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防踩踏等安全措施。针对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游客数量增多、宗教活动次数增多、焚香用火现象增多易引发火灾等事故的特点,由局领导组成的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提问、器材抽查等方式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摸排和检查。市民族宗教局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
五、奖惩落实到位。市民族宗教局与下辖各市区民族宗教局签订安全责任书,平时工作中注重在激励警示、奖优惩劣、问责追责上下功夫,较真碰硬,通过双向“倒逼”增加工作动力,全力推进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工作。考核工作坚持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发现真实问题,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创建标准,一条一条抠,一项一项改,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每年年底,市民族宗教局对各市区的平安创建工作进行现场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及时通报情况。对创建活动开展较好的市区和宗教活动场所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而影响创建工作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