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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民族宗教局四加强四着力切实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

  • 时间:2014-05-07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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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韶关市民族宗教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切实解决了一些关系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偏不空,不走过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听取意见环节,局领导班子及成员通过自己找,相互议,下级提,群众评等方式,认真查找出班子及成员各自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个人整改措施,完善财经管理制度,出台了《韶关市民族宗教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局《财务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制度》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接待、出差、日常办公等制度,规范接待场所和用餐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
    二、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涉民族因素突出问题。针对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基层少数民族代表在山林纠纷、民生问题、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帮困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于3月6日以市政府名义召集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开会,对当前涉及少数民族利益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切实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局班子成员把解决关系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落实定点联系制度,分片、分领域深入到少数民族聚居村一线,调研摸底,协调处理少数民族群众关切的问题。赵卫东局长深入曲江区和翁源县调研,就解决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山林纠纷、民生问题与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换意见,促成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多次深入扶贫帮扶点落实产业扶贫。其它班子成员深入乳源瑶族自治县、南雄市、始兴县、仁化县及扶贫帮扶点调研民族教育、民生问题、产业扶贫等,协调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关切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并将调研意见建议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促请他们跟踪落实,协调解决了一些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如仁化县董塘镇西坑新村问题、翁源县少数民族群众宅基地问题、穆斯林群众设摊摆卖问题、落实帮扶点产业扶贫等,切实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协调配合,着力解决涉及宗教因素突出问题。针对宗教界提出关于要求解决乳源瑶族自治县云门寺佛教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问题、宗教场所建设费用减免以及加强宗教文化交流等问题的意见建议,该局高度重视,把涉及宗教界房产历史遗留问题也一并作为立行立改重点,协调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解决。3月4日,韶关市副市长兰茵带领该局等相关部门深入乳源云门寺专题调研和协调解决云门寺保护区建设中存在的林地纠纷、农户搬迁等问题。积极与武江区政府沟通,协调解决芙蓉山寺建设问题;协助市佛教协会落实新办公地点问题;会同建设、规划等部门研究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费用减免问题,通过一系列举措解决了部分宗教界关心的问题。
    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解决民族宗教机构薄弱的问题。近年来,民族宗教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民族宗教部门人员少、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制约了工作有效开展,如部分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仅有1-2名且多为统战部门兼职人员。在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建议为县一级民宗局增加人员编制、增加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以保障县一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能够正常运作。针对这一问题,赵卫东局长在2月24日召开的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上,向省政府分管领导及省民族宗教委反映了这一问题并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重视,要求省民族宗教委会同相关省直部门协调落实。同时,该局也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机构设置,合理配置人员编制,从根本上解决市、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人员编制和经费少等问题,以适应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新任务新要求。
    

 

    (供稿:韶关市民族宗教局,编辑:办公室 陈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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