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委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市委书记陈绿平和市其他领导多次对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在已解决市级宗教团体每年工作经费的基础上,近期,又落实市级宗教团体的编制和办公用房,妥善解决了市级宗教宗教团体“三无”(无编制、无办公场所、无经费)问题。
一是解决市级宗教团体编制问题。市委联席会议同意设立揭阳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办公室。2013年8月,揭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同意设立揭阳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办公室,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下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是解决市级宗教团体办公场所。2014年1月8日,陈绿平书记在市民宗局汇报材料上批示:“我们有责任解决宗教团体办公场所,这是我党对宗教工作管得住、管得好的要求。”2014年3月4日,市政府办发文同意将位于市移动大楼北侧300米处的“民主楼”交由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民主楼”建成于1998年,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楼高六层半。市民族宗教局接手“民主楼”后计划将其更名为“宗教大楼”,五个市级宗教团体将集中搬到“宗教大楼”办公。至此,揭阳市市级宗教团体“三无”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供稿:揭阳市民族宗教局;编辑:机关党办·孙龙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