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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局纪检组组建两年来实现“四个转变”

  • 时间:2014-02-2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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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底,广州市纪委派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纪检组正式组建。两年来,该纪检组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的决策部署,在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进程中,强化监督执纪,提高履职能力,狠抓工作落实,实现了派驻机构自身“四个转变”。
    一是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转变。2011年底,广州市编办正式下文设立了市纪委派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纪检组。市委任命了纪检组长,市纪委任命了副组长,局党组指派了工作人员,使该局与广州市政府其他40个组成部门同步实现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岗位全覆盖。市纪委向全市单派部门(只派纪检组、未派监察室)推广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的模式。
    二是实现了从“虚”到“实”的转变。两年来,派驻纪检组坚持“虚”功“实”做,把召开每一次反腐倡廉大会当作对干部职工进行纪律教育的时机;把进行每一次对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分析当作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把组织每一次警示教育参观活动当作敲响的警钟;把发布每一条工作信息当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宣传;把对每一起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当作执纪监督职能的履行,从而使纪检监察工作的一切活动都成为预防腐败的有效举措,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三是实现了从“偏”到“全”的转变。过去有的同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存在很大的片面性,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就是查处党员干部,就是搞“双规”。通过派驻纪检组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很多同志消除了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两年来,派驻纪检组坚持忠实履行职责,既保护干部又惩治腐败。对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甚至大吼一声,不让一个同志掉队;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给以澄清,使其不受不白之冤;对有困难的党员干部不遗余力的给予帮助,体现出组织的关怀,从而赢得了广大党员干部的信赖。
    四是实现了从“短”到“长”的转变。派驻纪检组注重把纪检监察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抓打基础、管长远、见实效的工作上。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着力完善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理直气壮的纠正“四风”,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取得了明显成效。派驻纪检组探索并总结的《广州市将廉洁城市建设向宗教领域延伸》的做法受到中央纪委的肯定,省纪委领导作出批示给予表扬;2013年以来在全国40多家新闻媒体发表消息、纪实、论文等各类文章共226篇,使纪检监察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连续两年蝉联全市单派机构“双第一”,扩大了驻在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重要影响。

 

 

    (供稿:广州市民族宗教局·杨朝宣;编辑:办公室·陈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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