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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认真组织完成全省宗教院校自评工作

  • 时间:2022-07-08 16:06
  • 资料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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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根据中央统战部关于开展宗教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及时下发通知,明确开展宗教院校自评工作的具体要求。组织召开全省宗教院校评估工作座谈会,各相关全省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会上对评估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各院校提出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措施。评估期间,多次深入各宗教院校,督促检查各院校自评工作,指导相关全省性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对照评估工作重点,对院校成立以来的总体发展情况、制度建设、人才培养、资金管理与使用、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和分析,规范撰写宗教院校评估自评报告。

  各相关全省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高度重视此次院校评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均成立了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评估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院校自评工作方案,组建评估工作专班,安排评估工作联系人对接评估工作,形成自上而下、逐层负责、交流互通的评估工作体系,为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

  各宗教院校评估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有关评估文件精神,仔细研读评估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合理分解任务,责任到岗、细化到人,充分调动院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全员参与,认真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有序开展各项自评工作,仔细搜集支撑材料,加班加点撰写自评报告,圆满完成院校自评各项工作。通过开展院校自评工作,各宗教院校正确认识了开展宗教院校评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新了思想观念,详细摸清了宗教院校的底数,找到了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宗教院校工作努力方向。同时,切实锻炼了师生队伍,增强了能力素质,实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的目的。

  (供稿、编辑:政策法规处·高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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