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水平,借鉴国家民委建立民族工作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的做法和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近年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制定了《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试行)》,对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的选定范围、设立条件、工作职责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经有关市民族宗教局推荐,并根据联系点设立条件综合考虑,最终确定6个单位作为第一批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其中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涡水镇、河源市东源县新港镇双田畲族村、东莞市南城街道宏远社区等3个单位为民族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广州光孝寺、广东协和神学院、三元宫等3个单位为宗教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
(供稿、编辑:省民族宗教委政策法规处.王艳)